华塑股份(600935):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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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6月27日 17:01:32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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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华塑股份:安徽
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
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1
安徽
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安徽
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塑股份”或“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安徽皖投工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投工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及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使其所持公司股份被动稀释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皖投工业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59,473,816股,持股比例减少至10.00%,触及5%的整数倍。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025年6月26日,公司收到股东皖投工业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其在2022年12月22日至2025年6月26日期间,因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及
华塑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被动稀释,使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由13.73%减少至10.00%,持股比例触及5%的整数倍,现将皖投工业相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安徽皖投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60号 |
法定代表人 | 于玉娇 |
注册资本 | 83,901.89万元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000598694472B |
成立日期 | 2012年6月27日 |
经营期限 | 2012年6月27日至无固定期限 |
主要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投资与资产管理,企业收购、兼并及资产重组,投
资咨询服务。 |
主要股东 | 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安徽皖投工业投资有限公
司100%股权 |
通讯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繁华大道与宿松路交口万科产融中心B3栋30
—32层 |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
人名称 | 变动方式 | 变动日期 | 减持数量(股) | 变动比例 |
安徽皖投工业
投资有限公司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2年12月22日至
2023年3月21日 | 30,173,840 | 0.86% |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3年4月17日至
2023年10月16日 | 33,920,899 | 0.97% |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4年5月28日至
2024年8月27日 | 14,912,800 | 0.43% |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4年12月4日至
2025年3月3日 | 22,878,400 | 0.65% |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5年4月10日至
2025年6月26日 | 20,298,200 | 0.56% |
| 华塑股份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
票被动稀释 | 2025年6月6日 | 0 | 0.26% |
合计 | 122,184,139 | 3.73% | | |
注:2025年6月6日,
华塑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新增的87,336,244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0.26%。上述表格中比例数据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数据。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
务人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安徽皖投工
业投资有限 | 无限售流通
股 | 481,657,955 | 13.73% | 359,473,816 | 10.00% |
公司 | | | | | |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3,507,401,812股为基数测算;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以公司2025年6月6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新增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后的总股本3,594,738,056股为基数测算。上述表中比例数据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数据。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权益变动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
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
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8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