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合集成(688249):晶合集成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88249 证券简称:晶合集成 公告编号:2025-037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6月26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6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国庆主持,应参加本次监事会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本次监事会会议的监事3名。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监事会同意公司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晶合集成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调整在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晶合集成关于调整2023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本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晶合集成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6月26日,并同意以人民币12.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99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5,938.85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晶合集成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四)审议通过《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事项符合公司发展规划,方案设计合理,满足实际经营需要。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6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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