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捷创芯(688153):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时间:2025年06月26日 21:04:12 中财网
原标题:唯捷创芯: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153 证券简称:唯捷创芯 公告编号:2025-041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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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荣秀丽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3,265,2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38%。

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股东孙亦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716,0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2%。

232,937
其中, 股系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该部分股份由荣秀丽女士与孙亦军先生共同增持,并通过孙亦军先生股票账户具体实施。其余14,483,124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权激励取得,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股东荣秀丽女士、孙亦军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232,937股公司股份,拟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541%,减持计划将通过孙亦军先生的股票账户具体实施,并自本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等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荣秀丽女士、孙亦军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荣秀丽女士及孙亦军先生计划根据市场情况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荣秀丽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无
持股数量53,265,280股
持股比例12.38%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IPO前取得:53,265,280股

股东名称孙亦军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无
持股数量14,716,061股
持股比例3.42%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IPO前取得:10,975,441股 股权激励取得:3,507,683股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232,937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持有数量(股)持有比例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荣秀丽53,265,28012.38%荣秀丽控制的员工持股 平台
 天津语捷科技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25,242,3755.87% 
 天津语腾科技合伙企8,566,3191.99% 
 业(有限合伙)   
 合计87,073,97420.24%
第二组孙亦军14,716,0613.42%孙亦军控制的员工持股 平台
 北京语越投资管理中 心(有限合伙)30,514,7947.09% 
 天津语尚科技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9,278,2632.16% 
 合计54,509,11812.67%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孙亦军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232,937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0541%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量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232,937股
减持期间2025年7月21日~2025年10月20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拟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注1: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公司实际控制人荣秀丽女士和孙亦军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计划自2022年10月21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万元(含本数)。因荣秀丽女士股票账户调配原因,增持计划将通过其一致行动人孙亦军先生的股票账户具体实施,具体详见《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增持主体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2023年3月29日,公司披露《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截至2023年3月27日,孙亦军先生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32,937股,增持总金额为1,000.17万元,上述增持计划实施完成。

基于前述情形,本次减持计划将通过孙亦军先生的股票账户具体实施。

注2:公司于2025年5月8日披露《关于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协议暨公司无控股股东及无实际控制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实际控制人荣秀丽女士、孙亦军先生解除《一致行动协议》,相关股份将不再合并计算。《一致行动协议》解除后,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由荣秀丽女士、孙亦军先生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根据《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荣秀丽女士、孙亦军先生作出的有关股份减持的相关承诺如下:
(1)公司上市时未盈利,在公司实现盈利前,本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本人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且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首发前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并应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公司实现盈利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发前股份,但本人亦同时遵循其他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承诺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人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在上述第1、2项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且不因本人在发行人担任的职务发生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本项承诺。

(4)本人在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在本人任职公司董事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含本人申报离职之日起半年内增持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仍遵循上述不减持承诺,在剩余未满任期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仍遵守上述每年减持不超过25%的比例要求。

(5)本人在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方式,并按照前述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同减持方式下对应的可减持股份比例亦应符合前述规定,且在计算可减持股份比例时,本人与本人的一致行动人(一致行动人的认定适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持股合并计算,并承诺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6)本人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的15%,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且不因本人在发行人担任的职务发生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本项承诺。

√ □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否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在减持期间内,荣秀丽女士、孙亦军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自主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及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荣秀丽女士、孙亦军先生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严格遵守《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相关承诺事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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