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华通线缆(605196):华通线缆关于子公司申请授信并接受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5-061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申请授信并接受公司及实际控制人 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华信唐山石油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石油”)。 ? 本次担保金额: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通线缆”)为华信石油担保1,000万元;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张文东及其配偶陈淑英为华信石油担保人民币1,000万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2025年5月22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在2025年度向银行、其他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以及非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7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敞口授信额度(包括公司借入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融资租赁、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上述借款利率由本公司与金融机构协商确定,并授权董事长在公司及子公司申请上述授信时具有审批权限。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对上述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2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对外担保,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间。保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信用担保等担保方式,并授权董事长在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时具有行使该互保的审批权限。 对外担保额度预计如下:公司及其子公司预计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公司(包含公司海外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40亿元,此担保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其子公司预计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包含公司海外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12亿元,此担保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公司的担保。 公司2025年度对外提供贷款担保的安排是基于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在本次担保额度的决议有效期内,为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上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如有富余,可以将剩余额度调剂用于为公司及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得调剂用于为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上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授权公司董事长张文东先生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代表公司与金融机构及相关非金融机构签署授信融资相关的授信、借款、抵押、质押、担保合同、凭证等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至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12个月,具体保证期间以实际发生时签署的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近日,华信石油与唐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银行”)签订了额度为1,0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唐银(丰南)借字2025年第062408648号),公司与唐山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唐银(丰南)保字2025年第062408648-2号)为上述协议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张文东及其配偶陈淑英与唐山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唐银(丰南)个保字2025年第062408648-1号)为上述协议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金额累计计算,未超过审议通过及公司后续调剂的担保额度范围,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华信唐山石油装备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志刚 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成立日期:2015年11月24日 住所:唐山市丰南区运河东路8号 一般项目:石油钻采专用设备销售;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电线、电缆经营;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专用设备修理;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器辅件销售;管道运输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机制造;特种设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海洋工程平台装备制造;海洋工程关键配套系统开发;海洋工程设计和模块设计制造服务;海洋能系统与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安防设备制造;消防器材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特种设备制造;电气安装服务;电线、电缆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信石油总资产人民币20,680.69万元,净资产人民币2,694.63万元,资产负债率86.97%。2024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994.03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274.25万元。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唐山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华信石油提供担保的合同主要内容为: 保证人: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唐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被保证的主债权 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债权人依据其与华信石油(下称债务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编号:唐银(丰南)借字2025年第062408648号)(下称主合同)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 主债权金额、主债权期限以主合同内容为准。 2.保证方式 2.1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2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按期还款付息的,保证人依约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主债务履行期间,债权人依照主合同约定,宣布主债务履行期提前届满的,保证人对提前到期的主债务及其他保证范围内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保证范围 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补偿金、债务人所有应付债权人的其他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等。 4.保证期间 主合同为借款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如主合同展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展期期限届满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与唐山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华信石油提供担保的合同主要内容为: 保证人:张文东、陈淑英 债权人:唐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被保证的主债权 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债权人依据其与华信石油(下称债务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编号:唐银(丰南)借字2025年第062408648号)(下称主合同)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 2.保证方式 2.1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2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按期还款付息的,保证人依约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主债务履行期间,债权人依照主合同约定,宣布主债务履行期提前届满的,保证人对提前到期的主债务及其他保证范围内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保证范围 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补偿金、债务人所有应付债权人的其他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等。 4.保证期间 主合同为借款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如主合同展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展期期限届满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子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并接受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618,750,712.11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3.18%。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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