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ST智知(603869):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监管工作函》相关事项的专项意见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24年年度报告监管工作函》相关事项的专项意见 作为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5】0611号)中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发表如下专项意见: 一、关于报告期销售额为 100万元以上的关联销售的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金额超100万元的关联销售事项的主要交易主体为新奥(中国)燃气投资有限公司、廊坊新奥燃气有限公司等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 经查阅相关资料,上述关联销售事项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交易,2024 相关交易主体及交易内容均在公司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范围内,公司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在审议2024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保证了审议的独立性。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意见为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结合关联销售及非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说明公司关联销售在定价、结算等方面是否公允、可比,是否与非关联交易明显不一致,是否存在关联方逾期付款情况。 (1)关于定价公允性 经过对比分析,公司的产品和服务定价在关联方与非关联方之间并不存在明显差异;公司的关联交易毛利率保持在行业合理区间内。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销售交易的定价是公允且合理的,符合市场规律和行业标准。因此,我们认为公司在聚安网关联销售业务的定价方面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 (2)结算可比性 报告期内,聚安网业务关联交易与非关联交易的回款周期一致,关联销售涉及的应收账款平均周转天数短于非关联交易业务;未发现有通过结算条款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 3 ()逾期付款情况 我们对上述报告期内关联销售事项的回款情况以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应收余额为100万元以上的关联方回款情况进行了核查。截至2025年3月31日,上述关联方逾期回款余额为3,578.20万元,逾期账龄主要集中在1年以内,最长逾期账期为1-2年,除新奥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是因为项目运营处于市场培育期,现金流紧张导致短期偿债能力不足外,其他关联方付款逾期主要原因是受终端用户的资金影响。 针对上述逾期付款事项,公司已持续催收并依照相关会计政策按账龄对逾期款项计提坏账准备,以合理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计提比例与非关联方逾期款项一致,公司持续关注并采取必要措施以降低回款风险。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聚安网关联销售业务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毛利率水平与行业基准相符;相关关联交易均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公司部分业务存在关联方逾期付款的情形。 独立董事:王树良、张 维、贾 彬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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