琏升科技(30005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琏升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4 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先前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 6月 10日,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7)。 2025年 6月 26日,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 1、现场会议于 2025年 6月 26日下午 14:50起在厦门市思明区软件园二期观日路 8号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 2、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5年 6月 26日特定时间段: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6月 26日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6月 26日 9:15-15:00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黄明良先生主持;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股东、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各相关人员。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股东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46人,代表股份 115,870,9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150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2人,代表股份 94,624,6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438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4人,代表股份 21,246,3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11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8人,代表股份 40,152,5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94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4人,代表股份 18,906,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82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4人,代表股份 21,246,3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117%。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股东大会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如下议案进行表决: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孙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776,9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58%;反对 345,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77%;弃权749,0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05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754%;反对 345,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592%;弃权 749,0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654%。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三、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兰台(厦门)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卓漫桦律师、邱世豪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合法,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兰台(厦门)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3、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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