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特科技(300176):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0176 证券简称:鸿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2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已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 2025年 6月 25日在公司一层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人,实到董事 7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卢楚隆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过充分的讨论,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条件的议案》 公司拟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以下简称“配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照上市公司配股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认真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配股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申请配股的资格和条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方案的议案》 就公司本次配股事宜,董事会逐项审议如下发行方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拟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配股)的方式进行。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本次配股拟以配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每 10股配售不超过 4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配售股份不足 1股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处理。若以鸿特科技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的总股本387,280,800股为基数测算,本次配售股份数量为不超过154,912,320股。 本次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上市公司总股本变动,则配售股份数量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定价原则及配股价格 (1)定价原则 ①参考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的价格、市盈率及市净率等估值指标,并综合考虑公司发展与股东利益等因素; ②遵循公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原则。 (2)配股价格 本次配股价格系根据刊登发行公告前市场交易的情况,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最终配股价格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5、配售对象 在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公司董事会将确定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配售对象为配股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6、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本次配股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配股完成后的全体股东依其持股比例享有。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7、发行时间 本次配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文件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文件的有效期限内择机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8、承销方式 本次配股采用代销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9、本次配股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65,000万元(具体规模视发行时市场情况而定),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10、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配股的决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11、本次配股股票的上市流通 本次配股完成后,公司将申请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原股东配股股份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预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相关具体事宜的议案》 为了保证本次配股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的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股东会的决议,制定和实施本次配股的具体方案,并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全权负责办理和决定本次配股实施时间、配股价格、配售比例和数量、配售起止日期等与本次配股有关的一切事项; 2、如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配股的规定或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根据国家规定、监管机构要求和市场情况对本次配股方案作相应调整,包括但不限于调整本次配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配股比例和数量、配股价格等内容; 3、签署、递交、修改、补充、呈报、执行与本次配股相关的合同、协议、说明、声明、承诺和其他法律文件,回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 4、聘请与本次配股相关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及上市申报事宜;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有关本次发行及上市的申报材料; 5、在本次配股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办理本次配股发行的股份登记,以及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等相关事宜; 6、根据本次配股发行的具体情况,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7、授权董事会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后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等事宜; 8、若本次配股发行失败,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购本次配股的股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配股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时,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酌情决定配股发行计划延期实施或者撤销发行申请; 10、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允许的情况下,办理与本次配股相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11、上述第 5、6、7、8项授权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有效,其他各项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择期召开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将择期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董事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有关择期召开股东会的相关事宜将另行通知并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特此公告。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6月 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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