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星股份(603115):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5年06月26日 17:46:06 中财网
原标题:海星股份: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经核查,公司股票期权已获授的88名激励对象中,85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绩效2024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良好及以上”,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为100%;3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为80%;0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有差距”,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为0%。本次行权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满足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行权条件。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行权条件,同意公司为该等88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行权期269.04万份股票期权的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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