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歌股份(300729):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

时间:2025年06月25日 21:23:45 中财网
原标题:乐歌股份: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8 债券代码:123072 债券简称:乐歌转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
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归属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 2025年 6月 27日;
2、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计 50人,激励数量为 303,063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9%;
3、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除高管限售股外无其他限售安排,股票上市后即可流通。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条件成就的议案》。近日公司办理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股票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介
公司于 2021年 8月 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 2021年 8月 20日召开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价格(调整前):11.26元/股
(4)授予数量(调整前):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41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80,565,907股的 2.27%。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336.7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80,565,907股的 1.86%,约占本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2.12%;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 73.3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80,565,907股的 0.41%,约占本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17.88%。

(5)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归属期间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自授予日起 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授予日起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日止50%
第二个归属期自授予日起 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授予日起 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日止50%

(二)本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 8月 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2、2021年 8月 9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年 8月 9日至 2021年 8月 18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021年 8月 1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 8月 20日,公司召开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 8月 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1年 8月 20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203名激励对象授予336.7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22年 5月 3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以 2022年 5月 31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 85名激励对象 73.3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11.26元/股调整为 11.06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 4月 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作废 231.25万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8、2023年 5月 2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同意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对 2021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11.06元/股调整为 8.24元/股。

9、2024年 4月 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作废 245,990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0、2024年 5月 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同意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对 2021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8.24元/股调整为 7.84元/股。

11、2024年 7月 3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条件成就的议案》。

12、2024年 8月 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司为 150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归属的 162.7797万股股票于 2024年 9月 2日上市流通。

13、2025年 4月 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作废 39,650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其余符合条件的 53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条件已成就,将为其办理 316,063股股票归属事宜。

14、2025年 5月 1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同意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对 2021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7.84元/股调整为 7.54元/股。

15、2025年 5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作废 13,000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2022年 5月 3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予价格由 11.26元/股调整为 11.06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3年 4月 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 32名离职,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有 9名离职,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共计 52.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203人调整为 171人,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由 85人调整为 76人。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首次及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以 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70%;且以 2020年剔除股权激励影响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剔除股权激励影响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本年度未达到 2022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上述已离职以外的其他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拟归属的合计 178.75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31.25万股。

3、2023年 5月 2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同意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对 2021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11.06元/股调整为 8.24元/股。首次授予尚未归属数量调整为1,882,400股,预留授予尚未归属数量调整为 441,350股,共计 2,323,750股。

4、2024年 4月 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 16名离职,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有 17名离职,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共计 230,1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171人调整为155人,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由 76人调整为 59人。另 9名激励对象 2023年绩效考核等级为“B”,按本期 85%的比例归属,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共计 15,89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45,990股。

5、2024年 5月 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实施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同意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对 2021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8.24元/股调整为 7.84元/股。

6、2024年 7月 3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4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激励对象激励资格取消,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1名离职,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共计 94,25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7、2025年 4月 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作废 39,650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其余符合条件的 53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条件已成就,将为其办理 316,063股股票归属事宜。

8、2025年 5月 1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实施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同意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对 2021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7.84元/股调整为 7.54元/股。

9、2025年 5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作废 13,000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0、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4月 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条件成就的议案》。2025年 5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作废 13,000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综上所述,鉴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 50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关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序号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条件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情况说明
1(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况,符合归属条 件
2(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 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况,符合归 属条件
3(三)公司层面第二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出

 不低于100%;且以2020年剔除股权激励影响后归属 于母公司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剔除股权激励影响 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20%。具的审计报告(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406331号):以2020年营业收入 1,940,664,262.01元为基数,公司 2023年营业收入为3,901,707,615.76 元,增长率为101.05%;以2020年剔 除股权激励影响后归属于母公司净 利润234,432,862.31元为基数,2023 年剔除股权激励影响后归属于母公 司净利润为642,672,751.14元,增长 率174.1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满足 归属条件。    
4(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 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评价结果分为A、 B、C、D四个等级,对应的归属比例如下: 考核等级 A B C D 考核结果 S≥90 90>S≥85 85>S≥60 S<60 (S) 100 85% 60% 0 归属比例 % (N)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 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 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激励对象2023年度绩效考核情况: 1、预留授予激励对象34人因离职、 1名主动放弃激励资格,上述人员已 不符合激励条件; 2、除上述不符合激励条件人员外,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1人2023年绩 效等级为“B”,其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为85%;其余激励对象2023年绩效 等级均为“A”,其个人层面归属比 例为100%。    
  考核等级ABCD
  考核结果 (S)S≥9090>S≥8585>S≥60S<60
  归属比例 (N)100 %85%60%0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按照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 50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关于作废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1、归属日:2025年 6月 27日。

2、归属数量:303,063股。

3、归属人数:50人。

4、授予价格:7.54元/股。

5. 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6. 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姓名职务本次归属前已获 授限制性股票数 量(万股)本次归属限制性 股票数量(万股)本次归属数量占已获 授限制性股票的比例 (100%)
虞浩英董事会秘书、总经 理助理1.31.3100
其他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业务)骨干(49人)29.05529.006399.83 
合计30.35530.306399.84 
注:1、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2024年5月16日,虞浩英女士被聘任为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时,尚未聘任。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5年 6月 27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303,063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9%。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五、验资暨股份登记情况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年 6月 20日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500454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 2025年 6月 11日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审验结果如下:贵公司已收到授予股权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所缴付的资金金额合计人民币 2,285,095.02元。

本次归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

六、本次行权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归属后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变动前 变动数量变动后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比例(%)
一、限售股21,294,5806.249,75021,304,3306.24
高管锁定股17,961,2475.269,75017,970,9975.26
首发后限售股3,333,3330.98 3,333,3330.98
二、无限售股320,014,67193.76293,313320,307,98493.76
合计341,309,251100303,063341,612,314100
注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注 2:本次归属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二)本次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303,063股,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归属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4、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500454号验资报告;
5、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6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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