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天宇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股份的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发上市前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0,439,3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3%),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479,77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00%),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959,54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00%)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将于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10月15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若公司在拟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计算前述减持比例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合并计算。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相关规定确定。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股东屠善增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中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2、股东屠善增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中承诺:在承诺的股票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本人/本公司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在发行人上市时所持股票总数的30%,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发行价和减持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本人/本公司拟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的,将提前五个交易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减持对发行人治理结构及其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发行人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与上述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及承诺不一致的情形。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屠善增先生不存在本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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