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尔克卫(603713):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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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6月25日 17:05:43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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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密尔克卫: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葵路 158号 4-11层)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4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2座 27层及 28层)
二〇二五年六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执业行为准则》)、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或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挂牌转让规则(以下简称“挂牌转让规则”)、发行人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金公司”或“受托管理人”或“保荐机构”)签订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或“
密尔克卫”)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
中金公司编制。
中金公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
中金公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
中金公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目录
重要声明........................................................................................................................................... 1
目录 .................................................................................................................................................. 2
第一章 受托管理的公司债券概况 .............................................................................................. 3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 4
第三章 发行人 2024年度经营和财务情况 ................................................................................ 7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核查情况 ........................................ 10
第五章 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 15
第六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17
第七章 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 18
第八章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 19
第九章 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 .................................................................................... 20
第十章 重大事项 ........................................................................................................................ 21
第十一章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22
第一章 受托管理的公司债券概况
截至 2024年(以下简称“报告期”或“年度”)末,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且存续的由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受托管理人的债券包括:
密卫转债(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债券具体情况见下表:
债券代码 | 113658.SH |
债券简称 | 密卫转债 |
债券名称 | 2022年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债券期限(年) | 5 |
发行规模(亿元) | 8.72 |
债券余额(亿元) | 8.72 |
发行时票面利率 | 0.30% |
当期票面利率 | 1.00% |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的触发及执行情况 | 不适用 |
起息日 | 2022年 9月 16日 |
还本付息方式 |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计息,付息频率为按年付
息,到期一次还本 |
报告期付息日 | 2024年 9月 16日 |
是否担保 | 无担保 |
发行时主体评级 | AA- |
发行时债项评级 | AA- |
跟踪评级情况(主体) | AA- |
跟踪评级情况(债项) | AA- |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依据《管理办法》、《执业行为准则》、上市规则或挂牌转让规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以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持续跟踪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等,并督促发行人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发行人出现重大事项。
受托管理人相应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9次。具体情况如下:
重大事项 | 基本情况 | 信息披露情况 |
变更公司名
称 | 公司名称由“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密
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称为
“MILKYWAY CHEMICAL SUPPLY CHAIN SERVICE CO.,LTD.”变
更为“ MILKYWAY INTELLIGENT SUPPLY CHAIN SERVICE
GROUP CO.,LTD.”,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并取得了
由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 已公告 |
转股价格调
整 | 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
53.45元/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为 54.85元/股,故本次修正后的“密卫转债”转股价格应不低于
54.85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及公司 2023年年度股
东大会授权,综合考虑上述价格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
将“密卫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 57.00元/股。
调整后的“密卫转债”转股价格自 2024年 5月 8日起生效。“密卫
转债”自 2024年 5月 7日停止转股,2024年 5月 8日起恢复转股。 | 已公告 |
转股价格调
整 | 2024年 4月 1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根据《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5.3元(含税)。
“密卫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原来的 57.00元/股调整为 56.48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 5月 29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
生效。 | 已公告 |
转股价格调
整 | 2024年 7月 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合计 56,775股限制性股票的注销事宜已于 2024年 7
月 15日办理完毕。因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较小,经计算并四舍五入,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密 | 已公告 |
重大事项 | 基本情况 | 信息披露情况 |
| 卫转债”的转股价格不变。本次转股价格不调整符合公司《募集说
明书》的相关规定。 | |
不向下修正
转股价格 | 截至 2024年 8月 21日,公司股价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转股价的 90%的情形,已触发“密卫转
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鉴于“密卫转债”发行上市时间较短,剩余存续期限较长,综合考
虑公司的基本情况、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
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明确投资者预期,公
司董事会于 2024年 8月 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不
向下修正“密卫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密
卫转债”转股价格,同时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六个月
(2024年 8月 22日至 2025年 2月 21日)内,如公司股价再次触发
“密卫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 已公告 |
转股价格调
整 | 公司分别于 2024年 7月 8日、2024年 7月 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十八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对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 2,290,159股库存股进行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上述 2,290,159股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已于 2024年 9月 11日办理完
毕。由于公司股本发生变化,需对“密卫转债”的转股价格作出相
应调整。“密卫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原来的 56.48元/股调整为 56.31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 9月 18日起生效。“密卫转债”
将于 2024年 9月 13日停止转股,2024年 9月 18日起恢复转股。 | 已公告 |
公司监事变
动比例超过
三分之二 | 2024年 9月 23日,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江震先生、周莹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同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石旭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职工代表监事,与股东大会选举的 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与第四届监事会一致。 | 已公告 |
转股价格调
整 | 2024年 12月 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合计
121,000股限制性股票的注销事宜已于 2024年 12月 12日办理完毕。
由于公司股本发生变化,需对“密卫转债”的转股价格作出相应调
整。“密卫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原来的 56.31元/股调整为 56.33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 12月 17日起生效。“密卫转债”
将于 2024年 12月 16日停止转股,2024年 12月 17日起恢复转股。 | 已公告 |
转股价格调
整 | 公司分别于 2024年 10月 22日、2024年 11月 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前次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对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 1,129,700股库存股进行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上述 1,129,700股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已于 2024年 12月 24日办理
完毕。由于公司股本发生变化,需对“密卫转债”的转股价格作出 | 已公告 |
重大事项 | 基本情况 | 信息披露情况 |
| 相应调整。“密卫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原来的 56.33元/股调整为
56.3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 12月 27日起生效。“密
卫转债”将于 2024年 12月 26日停止转股,2024年 12月 27日起恢
复转股。 | |
第三章 发行人 2024年度经营和财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表: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 Milkyway Intelligent Supply Chain Service Group Co.,Ltd |
法定代表人 | 陈银河 |
成立日期 | 1997 3 28
年 月 日 |
注册资本(万元) | 15,816.2931万人民币 |
注册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葵路 158号 4-11层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葵路 158号云璟生态社区 F1栋 |
邮政编码 | 201206 |
董事会秘书 | 缪蕾敏 |
电话号码 | 021-80228498 |
传真号码 | 021-80221988-2498 |
电子邮箱 | ir@mwclg.com |
互联网网址 | www.mwclg.com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630965915K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
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海上国际货物运输
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
物运输代理;无船承运业务;报关业务;报检业务;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机械设备租赁;航
空商务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集装箱销
售;集装箱维修;集装箱租赁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二、发行人主要业务经营情况
(一)公司业务情况
密尔克卫是国内领先的专业智能供应链综合服务商,提供以货运代理、仓储和运输为核心的一站式综合物流服务,并基于综合物流服务向化工品分销服务延伸,逐步形成的化工品及
新能源行业物贸一体化服务;公司各板块服务环环相扣,互相协同发展,满足线上、线下不同行业、不同区域、不同规模的客户多样化的需求。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在主航道内深耕细作,始终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球范围内化工品一站式全供应链解决方案。
(二)经营情况分析
(1)各业务板块收入成本情况
表:各业务板块收入成本情况
单位: 亿元 币种: 人民币
业务板块 | 本期 | | | | 上年同期 | | | |
| 收入 | 成本 | 毛利率
(%) | 收入占
比(%) | 收入 | 成本 | 毛利率
(%) | 收入占
比(%) |
物流 | 69.12 | 59.49 | 13.92 | 57.14 | 54.21 | 45.63 | 15.84 | 55.65 |
交易 | 51.85 | 47.83 | 7.75 | 42.86 | 43.21 | 40.43 | 6.44 | 44.35 |
合计 | 120.96 | 107.32 | 11.28 | 100.00 | 97.42 | 86.05 | 11.67 | 100.00 |
注:收入占比系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下表同。
(2)各主要产品、服务收入成本情况
表:各主要产品、服务收入成本情况
单位: 亿元 币种: 人民币
分产品或分
服务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 营业收入比
上年同期增
减(%) | 营业成本比
上年同期增
减(%) | 毛利率比
上年同期
增减(%) |
MGF全球货
代业务 | 34.73 | 31.13 | 10.37 | 56.24 | 59.14 | 减少 1.64
个百分点 |
MGM全球
移动业务 | 7.81 | 6.79 | 13.05 | 19.41 | 23.51 | 减少 2.88
个百分点 |
MRW区域
仓配一体化 | 7.51 | 4.18 | 44.31 | 7.89 | 15.26 | 减少 3.56
个百分点 |
MRT区域内
贸交付 | 19.06 | 17.39 | 8.78 | 3.14 | 2.65 | 增加 0.44
个百分点 |
MCD不一样
的分销 | 51.85 | 47.83 | 7.75 | 19.99 | 18.31 | 增加 1.31
个百分点 |
合计 | 120.96 | 107.32 | 11.28 | 24.16 | 24.72 | 减少0.39
个百分点 |
三、发行人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表:发行人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末 | 2023年度/末 | 增减变动情况(%) |
总资产 | 1,394,504.99 | 1,112,353.38 | 25.37 |
总负债 | 917,717.84 | 675,742.31 | 35.81 |
项目 | 2024年度/末 | 2023年度/末 | 增减变动情况(%) |
净资产 | 476,787.16 | 436,611.07 | 9.20 |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431,782.75 | 402,078.13 | 7.39 |
资产负债率(%) | 65.81 | 60.75 | 增加 5.06个百分点 |
流动比率 | 1.27 | 1.20 | 6.25 |
速动比率 | 1.17 | 1.03 | 13.63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6,971.05 | 120,274.20 | 13.88 |
营业收入 | 1,211,824.51 | 975,254.81 | 24.26 |
营业成本 | 1,073,437.66 | 860,532.60 | 24.74 |
利润总额 | 80,129.62 | 60,759.98 | 31.88 |
净利润 | 65,420.00 | 48,140.27 | 35.89 |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6,518.28 | 43,131.14 | 31.0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 48,168.81 | 70,407.90 | -31.5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 -55,757.78 | -112,026.99 | -50.2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 23,535.27 | 34,406.71 | -31.60 |
贷款偿还率(%) | 100.00 | 100.00 | - |
利息偿付率(%) | 100.00 | 100.00 | - |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核查
情况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05号)核准,2022年 9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8,723,88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72,388,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等发行费用人民币10,949,858.7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61,438,141.28元。
该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2年 9月 22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年 9月 23日出具天职业字[2022]41642号验资报告。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本次
可转债募集资金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的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具体如下: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日期:2024年 12月 31日
单位: 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861,438,141.2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1,456,377.23 | | | | | | |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15,580,420.47 | | | | | | |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 | | | |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
更项
目,含
部分
变更
(如
有) |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
额 | 截至期末承诺
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
额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
诺投入金额的
差额(3)=(2
-(1) | 截至期
末投入
进度
(%)
(4)=
(2)(/ 1 |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
1、收购上海市化工物品汽车
运输有限公司 100%股权及转
让方对标的公司 1,600万债权
项目 | 否 | 190,000,000.00 | 190,000,000.00 | 190,000,000.00 | 0.00 | 190,000,000.00 | 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超临界水氧化及配套环保
项目 | 否 | 280,000,000.00 | 280,000,000.00 | 280,000,000.00 | 51,456,377.23 | 254,51 7,286.38 | -25,482,713.62 | 90.90% | 2024年
12月 | 未达产 | 未达产 | 否 |
3、徐圩新区化工品供应链一
体化服务基地 A地块 | 否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0.00 | 100,296,771.81 | 296,771.81 | 100.30% | 2024年6
月 | -1,966,666.58 | 否 | 否 |
4、镇江宝华物流有限公司改
扩建普货仓库建设 | 否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0.00 | 19,999,821.00 | -179.00 | 100.00% | 2022年6
月 | 11,889,080.81 | 否 | 否 |
5、运力系统提升项目 | 否 | 20,671,600.00 | 20,671,600.00 | 20,671,600.00 | 0.00 | 0.00 | -20,671,600.00 | 0.00% | 2025年
12月 | 未达产 | 未达产 | 否 |
6、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50,766,541.28 | 250,766,541.28 | 250,766,541.28 | 0.00 | 250,766,541.28 | 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合计 | — | 861,438,141.28 | 861,438,141.28 | 861,438,141.28 | 51,456, 377.23 | 815,580,420.47 | -45,857,720.81 | — | — | 9,922,414.23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
项目) | 1. 超临界水氧化及配套环保项目:该项目属地安全环保局建议,项目投产前应进行环境风险安全评估。因进行评估及后续或有整改需要一定
时间,从而无法在原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的状态。为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合理运用,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于 2025年 1月 24日召开董事会
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将本项目延期的相关议案,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为 2025年 12月。
2.运力系统提升项目:由于公司新增自有运力的节奏放缓,该项目进度延后。为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合理运用,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将本项目延
期。2025年 4月 13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变更募投项目用途的相关议案,终止该项目并投入新项目,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
大会、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 | | | | | | | |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
明 | 不适用 | | | | | | | | |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
情况 | 2022年 9月 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305,215,645.78元 | | | | | | | | |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情况 | 不适用 | | | | | | | | | |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
资相关产品情况 | 2022年 9月 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最高不超
过 35,000.00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
类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循环使用。
2023年 9月 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 16,000.00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低风险、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定期存单、协议存款、
结构型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循
环使用。
2024年 9月 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公司使用不超过 7,000.00万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期限不超
过 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定期存单、协议存款、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
收益凭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循环使用。 | | | | | | | | | |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
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度,公司存在因募投项目混淆、出纳人员操作失误等情况导致错误支出募集资金 12,299,747.50元(其中主要系募投项目混
淆导致错误使用超临界水氧化及配套环保项目募集资金 12,283,425.50元)。公司发现相关问题后已及时将错误使用资金退回募集资金
专户。公司已自查发现上述事项并及时整改,并定期自查确保募集资金的正确使用。
四、对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结果
保荐机构通过现场检查及日常督导沟通,督促公司合理、规范的使用募集资金并进行及时的自查整改。除前文所提及募集资金使
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之外,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
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并及时履行
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募集资
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除前文所提及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存在的问题之外,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较为缓慢,保荐机构提示公司关注募集资金使用和募投项
目实施进度,做好募投项目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并继续完善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相关内部控制建设,加强相关人员的规范运作和勤勉
尽责意识,不断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及时、充分地揭示相关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第五章 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一、增信机制及变动情况
本期债券未设置增信机制。
二、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努力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保障措施。
1、专门部门负责偿付工作
发行人指定专门部门牵头负责协调本期债券的偿付工作,并协调发行人其他相关部门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2、设立专项账户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
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资金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3、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发行人已按照《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要求,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次债券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4、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发行人按照《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要求,聘请
中金公司担任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与
中金公司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依照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5、严格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将披露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发行人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4个月内和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2个月内,分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并披露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和本年度中期报告,年度报告应当经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发行人已设立专门部门负责债券偿付工作,设立专项账户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
中金公司作为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已按照相关约定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报告期内,发行人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执行各项偿债保障措施。
第六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发行人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存在应召开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情况。
第七章 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一、本息偿付安排
表:本息偿付安排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 还本付息方式 | 付息日 | 债券期限
(年) | 到期日 |
113658.SH | 密卫转债 | 本期债券采用单
利计息,付息频
率为按年付息,
到期一次还本 | 9月 16日 | 5 | 2027年 9月
16日 |
二、报告期内本息偿付情况
表:报告期内本息偿付情况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 报告期内付息兑
付情况 | 投资者回售选择
权的触发及执行
情况 | 发行人赎回选择
权的触发及执行
情况 |
113658.SH | 密卫转债 | 按约定付息,无
违约情形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第八章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一、发行人偿债意愿分析
按照合并报表口径,2022年度、2023年度和 2024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 1,157,561.54万元、975,254.81万元和 1,211,824.51万元,净利润分别为62,385.99万元、48,140.27万元和 65,420.00万元。2022年度、2023年度和 2024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61,263.75万元、70,407.9万元和 48,168.81万元。总体来看,发行人的经营收入与现金流将为偿付本期债券本息提供保障。
二、 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盈利能力、资产负债结构、融资能力和现金流基本稳定,未发生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不利变化。
中金公司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偿债能力及偿债意愿的变化情况。
第九章 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
无。
第十章 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除公司名称变更、
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司决定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和公司监事变动比例超过三分之二外,发行人未出现重大事项。
第十一章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
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报告期内,除本报告前文所述重大事项外,未发生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事项,受托管理人已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约定履行相关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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