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发燃气(603318):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5年06月24日 22:05:57 中财网
原标题:水发燃气: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水发燃气 公告编号:2025-035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公司股本结构将发生变化,且本次发
行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豁免要约收
购义务的相关规定;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
化;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
实施。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水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发集团”)
发行股票不超过94,517,958股(含本数)(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水发集团全部以现金参与认购。水发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与山
东水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水发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
关系,为公司的关联方,水发集团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
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025年6月24日,公司与水发集团签署了《水发派思燃气
股份有限公司与水发集团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
同》(以下简称“《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本次权益变动前,水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山东水发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水发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96,476,686股,合计控制公司42.80%的股份,水发集团为公司
控股股东。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水发集团及其一致
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将进一步提高,水发集团仍为公司控
股股东,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认购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水发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志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696874389D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600,069.652081万元
成立日期2009年11月8日
营业期限2009年11月8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路33399号
经营范围从事水资源开发利用、供排水、灌区配套及节水改造、水库除险加固、河
 道治理、城市防洪、垃圾(固废污泥)处理处置及生物质综合利用、污水 处理工程以及水利相关的水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等工程项目的投资建设、 工程施工、经营管理、设计咨询、招标代理;物流管理;以自有资金对医 养项目、水利发电项目投资运营;旅游开发;农业种植技术开发和技术转 让;新能源开发与利用;涉水产品及设备加工制作销售。(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查询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shiming.gsxt.gov.cn/index.html)等,水发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主要内容
公司与水发集团于2025年6月24日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合同》,协议主要内容包括认购价格、认购方式、限售
期、认购数量、支付方式等,详情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等相关公告。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发行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通过且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上述事项能否获得相
关批准或注册,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
性。

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
定的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豁免
水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要约收购义务后,水发集团及其一致
行动人将可免于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收购要约。

特此公告。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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