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逸石化(000703):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实施结果

时间:2025年06月24日 21:54:27 中财网
原标题:恒逸石化: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实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5-065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实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内容: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振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集团”)计划自 2024年 12月 26日起的 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含)25,000万元,不高于(含)50,000万元,增持价格区间为不超过 9元/股。

? 增持计划实施情况:2025年 1月 24日至 2025年 6月 23日,恒逸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5,997,280股,增持金额为 3.94亿元(不含手续费),占公司总股本(以 2025年 6月 20日公司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计算,如未作特别说明,下同)的 2.00%,恒逸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从 52.88%增加至 54.88%,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恒逸集团直接持有公司 1,488,933,728股,持股比例为 40.61%(未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通过恒逸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杭州恒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投资”)持有公司 256,338,027股,持股比例为 6.99%(未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控股股东恒逸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恒逸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745,271,755股,持股比例为47.60%(未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2、本次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增持计划披露前 12个月内未曾披露增持计划,亦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振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公司控股股东恒逸集团计划自 2024年 12月 26日起的 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含)25,000万元,不高于(含)50,000万元,增持价格区间为不超过 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12月 26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暨取得金融机构股份增持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47)。


三、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恒逸集团《关于增持恒逸石化股份比例达到 2%暨增持完成的告知函》,2025年 1月 24日至 2025年 6月 23日,恒逸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5,997,280股,增持金额为 3.94亿元(不含手续费),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恒逸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从 52.88%增加至 54.88%,本次增持计划已在增持期限内实施完毕,且已达到增持计划的下限要求。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恒逸集团直接持有公司 1,554,931,008股,持股比例为 42.41%(未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通过恒逸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恒逸投资持有公司 256,338,027股,持股比例为 6.99%(未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控股股东恒逸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恒逸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811,269,035股,持股比例为 49.40%(未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四、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增持股份的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股份的合法主体资格;增持人本次增持股份的行为合法合规,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就本次增持股份事宜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信息披露要求,尚需就本次增持股份的实施结果予以公告;增持人本次增持股份属于《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信息披露义务人所做出的增持计划内容及承诺内容,增持数量在增持计划范围内,与此前披露的增持计划一致。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6月 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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