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星医疗(301290):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证券代码:301290 证券简称:东星医疗 公告编号:2025-027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 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拟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孜航医疗器械零部件智能制造及扩产项目”予以终止。同时,公司根据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投资进度以及结合吻合器行业和市场需求发展情况,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威克医疗微创外科新产品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7年12月31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22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4.3334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44.0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04,160,596.06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01,587,913.35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02,572,682.7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2年11月25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618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上述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2023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投资金额、内部投资结构及使用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孜航医疗器械零部件智能制造及扩产项目”项目总投资金额由28,283.71万元减少至14,347.08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由28,283.71万元减少至13,576.68万元。同意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19,462.15万元对募投项目“医疗外科器械研发中心项目”追加投资,“医疗外科器械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由16,525.35万元增加至35,987.5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人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应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投资金额、内部投资结构及使用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及终止原因 (一)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为“孜航医疗器械零部件智能制造及扩产项目”。截至2025年5月31日,“孜航医疗器械零部件智能制造及扩产项目”的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 (二)募投项目终止的原因 1、市场环境变化,公司放缓募集资金投资进度 在筹划申请募投项目时,公司主要考虑了经济环境、行业发展、政策情况等因素,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医保政策与医疗体系不断深化,我国国民可支配收入进一步提升,医疗消费能力及意愿不断增强,合理预期吻合器零部件市场空间未来将持续增长。 自2020年11月20日《关于开展高值医用耗材第二批集中采购数据快速采集与价格监测的通知》(医保价采中心函〔2020〕26号)发布以来,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国内吻合器等医疗器械的带量采购政策持续深化,其核心特征表现为:(1)动态清单调整:纳入集采的医用耗材品种目录定期更新,企业需持续跟踪政策动态;(2)周期性采购机制:集中采购周期一般设定为1-3年,相应形成了明确的政策时间窗口;(3)接续采购刚性要求:协议期满后,各地需启动接续采购并重新招标,企业必须重复参与投标以维持市场准入资格。 在上述因素的影响下,下游市场需求放量的节奏波动性增强,产品销售主要取决于中标周期,需求放量的高峰与低谷随集采轮次交替呈现;产能规划放量周期被动延长,在长期市场需求仍具有较大空间的情况下,短期内产能释放周期拉长至3-5年,从而对“孜航医疗器械零部件智能制造及扩产项目”的实施产生了影响。 同时,在带量采购的价格竞标机制下,企业普遍采取“以价换量”策略降低落标风险,这一趋势对产业链各环节产生影响:(1)终端价格温和调整:吻合器终端售价较政策前普遍呈现一定程度的下降;(2)供应链协同降本:厂商与上游供应商加强成本优化协作,导致零部件采购价格有所下降; 在此过程中,公司吻合器零部件产品价格亦顺应市场趋势同步调整。因此,短期内的政策推进周期及市场竞争对当前公司吻合器零部件的市场需求造成了一定影响。 2、募投项目产品市场未达预期,公司现有产能基本满足市场需求 “孜航医疗器械零部件智能制造及扩产项目”产品为吻合器零部件,公司通过募投项目建设,吻合器零部件业务的产能得到明显提升和优化。自2023年3月该项目筹备建设以来,下游吻合器市场规模放量进度未达公司预期,同行竞争加剧,部分客户的订单需求较预期有所减少。目前吻合器零部件业务现有产能已经能够满足一段时期内预期订单的需求,若继续投入建设新生产线,将可能会进一步增加产能闲置风险。因此,公司拟经审慎考虑,决定终止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未来公司将考虑投入产出效益及业务发展需要,若吻合器零部件产品的产能不能满足下游客户需求,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进行相关生产设备的投入和建设。 (三)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募投项目是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终止募投项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后续剩余募集资金安排 上述募投项目终止后,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继续留存于其专户进行管理。公司将积极筹划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审慎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待后续出现良好投资机会时,公司将依法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本次拟延期的募投项目为“威克医疗微创外科新产品项目”,公司根据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投资进度以及结合吻合器行业和市场需求发展情况,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具体调整如下:
“威克医疗微创外科新产品项目”计划通过建设厂房以及配套工程、购置设备、招募生产管理人员,用于电动腔镜吻合器及组件、穿刺器产品的生产。随着“带量采购”“两票制”等政策的推进,市场情况发生了一定程度的变化,细分市场竞争加剧,吻合器产品迭代速度较快,为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保证募集资金发挥应有价值和作用,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果,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采取了分阶段推进的方式。一方面,目前项目大楼尚处于基建阶段;另一方面自项目实施以来,公司动态关注最新技术发展情况,积极推进产品的智能化与自动化,使用自有资金加大研发投入,对电动腔镜吻合器产品进行进一步升级完善,在原有的半电动腔镜吻合器的基础上自主研发出全电动腔镜吻合器,并完成了电动腔镜吻合器第Ⅱ类、第Ⅲ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全覆盖,精准覆盖临床多样化需求;同时根据市场导向,重点研发电动肛肠套扎器、超声刀刀具及能量平台、一次性组织闭合夹等产品,扩充现有产品矩阵;同时,带量采购政策的执行对公司产品的下游放量节奏产生了一定影响,对微创外科产品的放量效应预期需要更长的时间周期实现。前述因素对项目原定的实施计划、推进节奏和资金投入产生一定影响,致使完成整体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进度的时间较规划有所滞后。 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为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整体利益,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并从公司长远发展等角度考虑,经公司审慎评估,拟将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7年12月31日。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是结合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和实际建设情况,经审慎评估后作出的决定,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加强对该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机构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6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孜航医疗器械零部件智能制造及扩产项目”予以终止。同时,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投资进度以及结合吻合器行业和市场需求发展情况,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威克医疗微创外科新产品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7年12月31日。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核情况 2025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结合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和实际建设情况,经审慎评估后作出的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事项的决策及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并同意将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中,部分募投项目终止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所述,本保荐人对东星医疗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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