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特爱(831709):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瑞特爱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年 4月 30日的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99,339,819.67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89,115,450.25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506,000.00元。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 24,814,000股为基数(应分配总股数等于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25,020,000股减去回购的股份 206,000股,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股派 3.024905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根据财税相关规定,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0.604981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2491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根据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2.722415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3、除权除息特别提示: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交易规则》,公司将按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现金红利)÷(1+股份变动比例)。由于股份回购原因,本次权益分派参与分配的股本基数与总股本不一致,因此公式中现金红利、股份变动比例指实际分派情况根据总股本折算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份变动比例。 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每 10股分红金额÷10)÷总股本= 24,814,000×(3.024905÷10)÷25,020,000 =0.3000000;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 (前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1+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送红股数+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转增股数)=(前收盘价- 0.3000000)÷(1+0+0)。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5年 6月 30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7月 1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年 6月 30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 R日(R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 R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7月 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相关参数变动情况 不适用 六、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四街 36号 4号楼 4层 A16 联系人:孙从方 电话:010-68686418 传真:010-68686418 七、备查文件 《北京瑞特爱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北京瑞特爱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6月 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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