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股份(600707):彩虹股份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707 证券简称:彩虹股份 编号:临2025-029号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转让公司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公司以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公司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光电”或“标的公司”)的30%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 ●本公司已收到西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产权交易所”)通知,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方”)以484,863.69万元的报价获得标的公司30%股权的受让权。本公司已与京东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尚待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公司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为抓住新型显示产业发展机遇,优化公司主营业务结构,提升公司业务抗风险能力,满足公司基板玻璃业务发展战略需求,同意公司通过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公司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彩虹光电的30%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和2025年4月1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6号)和《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8号)。 二、交易进展情况 本公司已收到产权交易所通知,京东方以484,863.69万元的报价获得标的公司30%股权的受让权。2025年6月24日,公司与京东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三、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3、成立日期:1993年4月9日 4、注册资本:3,765,252.9195万元人民币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1016602 6、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0号 7、法定代表人:陈炎顺 8、经营范围:制造电子产品、通信设备、机械电器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纸制品、工业气体、工具模具、蒸汽热汽、制造电子计算机软硬件;购销电子产品、通信设备、电子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数据处理;设计、销售机械电器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纸制品、工业气体、工具模具、蒸汽热汽;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承办展览展销活动;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无线电寻呼业务;自有房产的物业管理(含房屋出租);机动车停车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经营电信业务。 9、控股股东: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二)交易对方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四)经查询,京东方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披露的《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6号)中“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四、交易合同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甲方(转让方):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标的股权及其转让 (1)本协议项下标的股权为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的3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427,418.10万元)。 (2)甲方委托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质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陕西)有限公司以2024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中联(陕)评报字〔2025〕第1066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1,681,185.49万元。上述资产评估事项已完成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备案。 (3)甲方依据上述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减去评估基准日之后目标公司向全体股东派发的现金股息64,973.20万元,确定标的股权的挂牌底价为484,863.69万元。 (4)乙方依据产权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取得标的股权的受让权。 3、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双方确认,根据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结果,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484,863.69万元(以下称“股权转让价款”)。 (2)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第一期:在本协议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30%,即145,459.107万元,其中含乙方已交纳的保证金145,459.107万元。 第二期:在标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至乙方名下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60%,即290,918.214万元。 第三期:在本协议生效后1年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剩余价款,即48,486.369万元。 双方确认,乙方支付第二期和第三期股权转让价款属于延期付款,应当向甲方支付利息。该利息计息期间自乙方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付至甲方指定账户之次日起算。利率按本协议生效当日所适用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上述应付利息应当与每期应付股权转让价款一并结清。 若非乙方原因导致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未按本协议第三条约定时间完成的,则乙方无需支付因工商变更登记延误产生的利息。 4、标的股权交割 甲乙双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获得产权交易所对本次股权转让开具的交易凭证。 5、过渡期安排 双方确认,自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期间(以下称“过渡期”),标的股权对应的目标公司的盈利或亏损由乙方享有和承担;不因目标公司过渡期的损益调整标的股权的交易价格。 6、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署后,双方均应积极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不完整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和安排,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承诺,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遭受的损失,且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 7、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二)董事会对交易对方履约能力的判断和说明 本次交易对方为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董事会认为其具备本次股权转让的履约能力。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转让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加快推进新型显示产业融合创新发展,满足公司基板玻璃业务发展战略需求,发挥基板玻璃产业优势,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本次转让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彩虹光电69.79%股权,仍为彩虹光电的控股股东,彩虹光电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最终对公司损益的影响以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五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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