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力源(301287):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康力源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康力源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江苏康力源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力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康力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康力源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23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67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40.1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68,633,700元,扣除相关不含税发行费用 78,163,504.4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0,470,195.55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3年 6月 9日全部到位,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3〕275号《验资报告》。 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5年 3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投资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于 2024年 6月 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缓解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 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 2025年 6月 19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一)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缓解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当前,公司处于业务发展扩张阶段,对资金的需求量较大,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期间将存在部分募集资金闲置的情况。因此,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日常经营需要,缓解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增强公司的业务拓展能力和竞争力,也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三)相关承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投项目投资顺利进行。 3、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及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公司将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存放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其他用途,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实施监管。 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开立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签署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协议及文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等相关事项。 五、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 6月 19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存放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授权经营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的事宜。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 6月 19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六、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专项存储和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同意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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