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瑞浦(688536):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 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瑞浦”、“公司”或“发行人”)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思瑞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目前国际宏观经济环境复杂多变,全球金融市场、汇率走势不确定性加剧。 由于公司海外市场客户及部分供应商以外币结算,汇率变化对公司经济效益会产生一定影响,直接影响公司盈利能力。为规避公司所面临的汇率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开展的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生产经营为基础,将严格遵守套期保值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采用远期、掉期、期权和组合期权等衍生品进行汇率风险对冲,用于管理进口原材料和海外收付汇导致的外汇风险敞口。外汇衍生品为套期工具,进出口合同预期收付汇、手持外币资金及进口原材料采购合同为被套期项目,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抵御被套期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程度,可实现套期保值的目的,在一定程度上锁定购汇成本。 (二)交易金额 结合 2025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预期收付汇情况,公司对外汇风险敞口进行了测算。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 3,6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但开展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则不超过已审议额度的 10%。 (三)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掉期或上述产品的组合。涉及外币币种为公司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包括但不限于美元。 交易对手主要为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业务业务经营资格且经营稳健、资信良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及授权 本次授权交易额度的使用期限不超过 12个月,使用期限自 2025年 8月 4日起至 2026年 8月 3日止。在上述审议的额度及期限内,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与管理。 二、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投机性、套利性交易,但由于汇率变动的复杂性和不可预测性,业务开展中依然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市场风险:当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变化导致汇率走势基本面发生变化,衍生品价格出现较大波动,交割时汇率市场价格与合约价格背离,导致套期保值有效性降低或失效,甚至出现一定损失的风险。 2.内部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履约风险:不合适的交易对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的交易对方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以及衍生品交易规则的修改等原因,从而导致衍生品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三、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行为均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1、严格控制交易规模。公司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均应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申请,将外汇衍生品规模严格控制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授权额度内,并严格按照公司的内部控制流程进行审核、批准。 2、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报告及处理等做出明确规定,确保覆盖事前防范、事中监控和事后处理的各个环节,相关外汇衍生品业务均将严格按照该制度执行。 3、公司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4、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备合法业务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风险,不开展境外衍生品交易;并秉持汇率风险中性原则,选择结构简单、风险可控的产品,以保值为目的,禁止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5、公司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应对交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设定适当的止损限额(或者亏损预警线),明确止损处理业务流程并严格执行。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是出于公司稳健经营的需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充分保障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不利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审慎开展相关业务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列报及披露。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于 2024年 6月 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及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保荐人提请公司注意:在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过程中,要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和风险责任教育,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及责任追究机制,杜绝以盈利为目标的投机行为,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衍生品交易。 保荐人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固有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的局限性以及交易违约风险,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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