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菲电气(001255):聘任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001255 证券简称:博菲电气 公告编号:2025-051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朱栩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见附件),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朱栩女士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历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资格。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朱栩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3-87639088 传真:0573-87500906 电子信箱:secretary@bofay.com.cn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杭平路16号 特此公告。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19日 附件: 朱栩女士:1998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务、证券事务代表,2023年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栩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朱栩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2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也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也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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