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亿达中国(03639):重选退任董事及二零二五年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閣下如對本通函任何方面或應採取的行動有任何疑問,應諮詢股票經紀、持牌證券交易商或其他註冊證券機構、銀行經理、律師、專業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閣下如已將名下所有億達中國控股有限公司的股份出售或轉讓,應立即將本通函連同代表委任表格交予買主或承讓人或經手買賣或轉讓的銀行、股票經紀、持牌證券交易商、註冊證券機構或其他代理商,以便轉交買主或承讓人。 香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函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YIDA CHINA HOLDINGS LIMITED 億達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3639) 重選退任董事 及 二零二五年股東週年大會通告 億達中國控股有限公司謹訂於二零二五年六月二日(星期一)上午十時三十分(或在本公司於同一天上午十時正假座同一地點召開並舉行的二零二四年股東週年大會結束或休會之後立即)假座中國遼寧省大連市沙河口區東北路93號億達廣場10樓董事會議廳舉行股東週年大會,大會通告載於本通函第13至14頁。 代表委任表格於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網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網站(www.yidachina.com)刊登。無論 閣下能否出席股東週年大會,務請按照代表委任表格上印備的指示填妥該表格,並盡早交回本公司在香的股份過戶登記處香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M樓,無論如何須於股東週年大會指定舉行時間48小時前交回。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股東仍可依願出席股東週年大會並於會上投票。倘 閣下出席股東週年大會並於會上投票,則 閣下的受頁次 釋義 ........................................................... 1董事會函件...................................................... 3附錄 - 建議將於股東週年大會上重選的董事詳情 .................... 7股東週年大會通告 ................................................ 13於本通函內,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彙具有以下涵義: 「二零二四年股東 指 本公司二零二四年股東週年大會將於二零二五年六 週年大會」 月二日(星期一)上午十時正,在中國遼寧省大連市 沙河口區東北路93號億達廣場10樓的董事會會議廳 召集並舉行 「股東週年大會」 指 本公司謹訂於二零二五年六月二日(星期一)上午十時三十分(或在二零二四年股東週年大會結束或休會 之後立即)假座中國遼寧省大連市沙河口區東北路 93號億達廣場10樓董事會議廳召開及舉行的二零二 五年股東週年大會或其任何續會,大會通告載於本 通函第13至14頁 「組織章程細則」 指 本公司經修訂及重列之組織章程細則(經不時修訂)「董事會」 指 董事會 「中國」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 「本公司」 指 億達中國控股有限公司,一家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 二十六日在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獲豁免有限公司, 其股份於聯交所主板上市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本集團」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香」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特別行政區 「元」 指 香的法定貨幣元 「最後實際可行日期」 指 二零二五年五月九日,即本通函付印前為確定本通函所載若干資料的最後實際可行日期 「上市規則」 指 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經不時修訂) 「提名委員會」 指 本公司提名委員會 「薪酬委員會」 指 本公司薪酬委員會 「人民幣」 指 中國的法定貨幣人民幣 「證券及期貨條例」 指 香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經不時修訂、補充或以其他方式修改) 「股份」 指 本公司每股面值0.01美元的普通股 「股東」 指 股份持有人 「聯交所」 指 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指 百分比 YIDA CHINA HOLDINGS LIMITED 億達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3639) 執行董事: 註冊辦事處: 姜修文先生(主席兼行政總裁) Cricket Square 袁文勝先生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非執行董事: Grand Cayman KY1-1111 盧劍華先生(副主席) Cayman Islands 王剛先生 蔣女士 中國總部: 中國 獨立非執行董事: 遼寧省大連市 郭少牧先生 沙河口區 陳貽川先生 東北路93號 唐永智先生 億達廣場4號樓 香主要?業地點: 香 灣仔 皇后大道東248號 大新金融中心 20樓2008室 敬啟: 重選退任董事 及 二零二五年股東週年大會通告 言 本通函旨在向 閣下提供股東週年大會通告及有關以下將於股東週年大會上提呈的決議案資料,內容有關(其中括),重選退任董事。 重選退任董事 根據組織章程細則第84條,執行董事姜修文先生,非執行董事盧劍華先生及王剛先生將退任,且符合資格並願意於股東週年大會上重選連任。 根據組織章程細則第83(3)條,於二零二五年一月十三日獲本公司委任的獨立非執行董事陳貽川先生及唐永智先生將任職至本公司下屆股東週年大會止,屆時將符合資格膺選連任。彼等均願意在股東週年大會上膺選連任。 提名委員會認為,鑒於本通函附錄所載董事各種不同的教育背景、專業知識及經驗,執行董事姜修文先生,非執行董事盧劍華先生及王剛先生,獨立非執行董事陳貽川先生及唐永智先生將為董事會提供寶貴的觀點、知識、技能及經驗,以確保其高效及有效運作,而委任該等董事將有助於董事會成員多元化(特別是在技能方面),切合本公司業務需求。 提名委員會已收到陳貽川先生及唐永智先生各自根據上市規則第3.13條所載獨立標準提交的年度獨立性確認函。於評估陳貽川先生及唐永智先生各自的獨立性時,提名委員會及董事會已評估及檢討該年度書面確認,並獲悉陳貽川先生及唐永智先生各自(i)與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級管理層或主要股東或控股股東概無任何關係;(ii)並無涉及任何會干擾其作為獨立非執行董事行使各自獨立判斷的關係或情況;及(iii)於其各自任期內一直向本公司提供客觀獨立的意見。基於上述情況,提名委員會及董事會認為,經參考上市規則第3.13條,陳貽川先生及唐永智先生均具備獨立性。 提名委員會及董事會亦認為,陳貽川先生及唐永智先生均具備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所需的品格及誠信,並擁有廣泛及豐富的經驗及專業知識,可向董事會作出客觀獨立的判斷。尤其是,陳貽川先生擁有約30年的精算及財務經驗,唐永智先生於審計、會計及財務報告方面擁有20年經驗。 於股東週年大會上,將提呈普通決議案重選姜修文先生為執行董事,重選盧劍華先生及王剛先生為非執行董事及重選陳貽川先生及唐永智先生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根據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上文提名將於股東週年大會進行重選的董事的履歷詳情載於本通函附錄。 股東週年大會 本通函第13至14頁載有股東週年大會通告,於大會上(其中括)將向股東提呈普通決議案,以考慮及批准重選退任董事。 代表委任表格於聯交所網站 ( www.hkexnews.hk )及本公司網站 ( www.yidachina.com )刊登。無論 閣下能否出席股東週年大會,務請按照代表委任表格上印備的指示填妥該表格並盡早交回本公司香股份過戶登記分處香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M樓,無論如何須於股東週年大會指定舉行時間48小時前交回。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 閣下仍可依願出席股東週年大會並於會上投票。倘 閣下出席股東週年大會並於會上投票,則 閣下的受委代表的授權將被撤銷。 根據上市規則第13.39(4)條,股東週年大會上的所有決議案將以投票方式進行表決。本公司將於股東週年大會後按上市規則第13.39(5)條規定的方式發佈有關投票結果的公告。 責任聲明 本通函載有上市規則所規定的內容,旨在提供有關本集團的資料。董事願就本通函共同及個別承擔全部責任。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彼等所深知及確信,本通函所載資料於所有重大方面均為準確完整,並無誤導或欺詐成份,且並無遺漏任何其他事宜,以致本通函中任何聲明或本通函任何內容產生誤導。 推薦建議 董事認為,重選退任董事乃符合本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因此,董事建議股東投票贊成將於股東週年大會上提呈的所有決議案。 此 致 列位股東 台照 承董事會命 億達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兼行政總裁 姜修文 謹啟 二零二五年五月九日 按上市規則規定擬於股東週年大會上重選的董事履歷詳情如下: 執行董事 姜修文先生,48歲,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六日獲委任為執行董事,於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二日獲委任為董事會主席,彼為本集團行政總裁,彼亦為提名委員會主席及薪酬委員會成員,負責本集團全面運?管理及董事會授權下的重大事項決策等。姜先生於二零零零年七月加入本集團,姜先生於二零零零年七月獲得大連交通大學金屬熱處理學士學位,並於二零一一年七月獲得大連理工大學高級工商管理碩士學位。姜先生現為中國房地產業協會副會長、上海大連商會會長、遼寧省房地產業協會常務副會長、大連市綠色建築行業協會會長。姜先生亦獲得多個獎項,括遼寧省總工會於二零一零年頒發的遼寧五一勞動獎章及獲遼寧省人民政府於二零一二年評為勞動模範。 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姜先生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於68,600,000股股份中擁有並視為擁有權益。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除上文披露外,姜先生概無於股份中擁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須予披露之任何權益。除上文披露外,姜先生與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級管理層、主要股東或控股股東概無任何關連。 姜修文先生於二零二三年六月與本公司訂立服務合約,自二零二三年六月一日為期三年。姜先生有權收取本公司酬金每年人民幣700,000元,金額乃由董事會參考其工作職責及現時市場水平而釐定。姜先生亦有權獲得酌情花紅、本公司購股權計劃下的購股權及薪酬委員會不時參照本公司薪酬政策釐定之其他獎勵。根據本公司之組織章程細則,彼須於本公司股東週年大會最少每三年輪席退任一次並可膺選連任。 除上文披露外,概無有關姜先生之其他資料須根據上市規則第13.51(2)(h)至(v)條之任何規定予以披露,亦無其他有關彼重選連任之事宜須敦請股東垂注。 非執行董事 盧劍華先生,57歲,於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獲委任為非執行董事及董事會副主席。自二零二一年七月,盧先生擔任本公司控股股東中民嘉業投資有限公司副總裁及上置集團有限公司非執行董事。自二零二零年至二零二一年,彼於上海外國語大學賢達經濟人文學院擔任副董事長及副校長。自二零零四年至二零二零年,彼於中信泰富(中國)投資有限公司先後擔任副總裁、紀委書記及黨委副書記。自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四年,彼於上海磁懸浮工程建設指揮部先後擔任工程二部經理及下屬久創公司副總經理(主持工作)。自一九九五年至二零零零年,彼於上海浦東國際機場建設指揮部門先後擔任辦公室副主任及工程處副處長(主持工作)。自一九九四年至一九九五年,彼於上海市住房制度改革辦公室擔任綜合部經理。自一九八四年至一九九四年,彼於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秘書處及行政處任職。盧先生於一九九三年畢業於上海第二工業大學計算機應用專業,於一九九七年畢業於華東師範大學房地產經?與管理專業並於二零零三年畢業於中共中央黨校函授學院經濟管理專業(在職研究生班)。盧先生在建築及房地產行業擁有豐富的管理經驗。 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非執行董事盧劍華先生亦為中民嘉業的董事、董事長。盧先生與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級管理層概無任何關連。 盧劍華先生已於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四日與本公司訂立委任函,自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九日為期三年,可由任何一方向另一方發出不少於一個月書面通知終止。盧先生有權收取酬金每年60,000元,金額乃由董事會參考其工作職責及現時市場水平而釐定。盧劍華先生亦有權獲得酌情花紅、本公司購股權計劃下的購股權及薪酬委員會不時參照本公司薪酬政策釐定之其他獎勵。根據本公司之組織章程細則,彼須於本公司之股東週年大會最少每三年輪席告退一次及膺選連任。 除上文披露外,概無有關盧先生之其他資料須根據上市規則第13.51(2)(h)至(v)條之任何規定予以披露,亦無其他有關彼重選連任之事宜須敦請股東垂注。 王剛先生,50歲,於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六日獲委任為非執行董事。彼自二零一六年至今擔任億達控股有限公司執行總裁及北京億達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於二零一五年至二零一六年,王先生擔任華夏幸福基業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股份代號:600340)投資管理中心之總經理。於二零零六年至二零一五年,王先生擔任本集團投資部總經理。自二零零二年至二零零六年,王先生擔任大連美羅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當時上交所股份代號:600297)證券部經理及董事會證券事務代表。於一九九七年至二零零二年,王先生擔任遼寧機械進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證券部經理。王先生於一九九七年及二零零九年分別獲得東北財經大學貨幣銀行學學士學位及工商管理碩士學位。王先生具有上海證券交易所董事會秘書任職資格及中國內地證券行業資格,且彼亦於中國內地獲授經濟師職稱。 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王先生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於69,200,000股股份中擁有並視為擁有權益。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除上文披露外,王先生概無於股份中擁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須予披露之任何權益。除上文披露外,王先生與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級管理層、主要股東或控股股東概無任何關連。 王剛先生已與本公司訂立委任函,自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計固定為期三年,而彼將有權就其擔任本公司董事職務收取酬金每年60,000元,金額乃由董事會經參考其職責以及當前市況釐定。王剛先生亦有權獲得酌情花紅、本公司購股權計劃下的購股權及薪酬委員會不時參照本公司薪酬政策釐定之其他獎勵。根據本公司之組織章程細則,彼須於本公司股東週年大會最少每三年輪席退任一次並膺選連任。 除上文披露外,概無有關王先生之其他資料須根據上市規則第13.51(2)(h)至(v)條之任何規定予以披露,亦無其他有關彼重選連任之事宜須敦請股東垂注。 獨立非執行董事 陳貽川先生,58歲,於二零二五年一月十三日獲委任為獨立非執行董事,亦為本公司審核委員會主席、提名委員會成員。於一九九三年獲得香大學工商管理學(會計及財務)學士學位及於一九九九年獲得香城市大學金融工程學理學碩士學位。彼為特許金融分析師協會的特許金融分析師、全球風險管理專業人員協會的註冊財務風險經理及國際風險管理師協會的註冊專業風險管理師。彼亦為北美精算協會資深會員、美國精算學會會員、香精算學會資深會員、香獨立非執行董事協會會員及澳洲註冊會計師協會資深會員。陳先生擁有約三十年的精算及財務經驗。自二零零八年八月至二零一八年九月,陳先生擔任東亞人壽有限公司及藍十字(亞太)保險有限公司(當時為東亞銀行有限公司(一家在聯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股份代號:23)的附屬公司,而目前為友邦保險控股有限公司(一間於聯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股份代號:1299)的附屬公司)財務長。陳先生自二零一八年九月至二零二零年二月擔任眾安科技(國際)集團有限公司財務長,並自二零二零年三月至二零二零年六月擔任眾安人壽有限公司財務長,該等公司均為眾安在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一間於聯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股份代號:6060)的合?企業或附屬公司。自二零二一年七月至二零二三年四月,陳先生擔任大新保險(1976)有限公司(現稱大新保險有限公司,為大新金融集團有限公司(一間於聯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股份代號:440)的附屬公司)財務長。自二零二三年四月至二零二四年二月,陳先生擔任Himalayas Insurance FZE-LLC(一間由泰加保險(控股)有限公司(一間於聯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股份代號:6161)全資擁有的公司)財務長兼總精算師。 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陳先生概無於股份中擁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須予披露之任何權益。陳先生與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級管理層、主要股東或控股股東概無任何關連。 陳先生已於二零二五年一月十三日與本公司訂立委任函,自二零二五年一月十三日為期三年,可由任何一方向另一方發出不少於一個月書面通知予以終止。陳先生有權獲得董事袍金為每年人民幣300,000元,由董事會參考其工作職責及現時市場水平而釐定。陳先生亦有權獲得酌情花紅、本公司購股權計劃下的購股權及薪酬委員會不時參照本公司薪酬政策釐定之其他獎勵。根據本公司之組織章程細則,彼須於本公司股東週年大會最少每三年輪席退任一次並可膺選連任。 除上文披露外,概無有關陳先生之其他資料須根據上市規則第13.51(2)(h)至(v)條之任何規定予以披露,亦無其他有關彼重選連任之事宜須敦請股東垂注。 唐永智先生,43歲,於二零二五年一月十三日獲委任為獨立非執行董事,亦為本公司審核委員會成員、薪酬委員會成員。於二零零四年十一月獲得香理工大學會計學(榮譽)文學士學位。彼為香會計師公會資深會員和香獨立非執行董事協會會員。唐先生在審核、會計及財務匯報方面擁有二十年經驗。唐先生於德勤?關黃陳方會計師行展開其職業生涯,於二零零四年九月至二零一零年二月期間任職,最後職位為高級核數員。彼其後自二零一零年三月至二零一一年十月於戴德梁行有限公司擔任高級會計師。唐先生於二零一一年十月重回德勤?關黃陳方會計師行,擔任審計經理,而彼於二零一四年二月離開該公司前的最後職位為首席商管諮詢服務經理。其後,唐先生在不同業務範疇的香上市公司或跨國公司擔任財務高管。唐先生自二零一八年七月擔任永勝諮詢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自二零二二年八月擔任匯萃展誠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管理合夥人。於二零二二年七月至二零二三年二月期間,唐先生擔任煜盛文化集團(一間於聯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股份代號:1859)公司秘書。唐先生自二零二零年九月至二零二二年三月擔任卓航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一間於聯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股份代號:1865)獨立非執行董事及自二零二二年九月至二零二三年八月擔任大灣區聚變力量控股有限公司(一間於聯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股份代號:1189)獨立非執行董事。自二零二一年十月六日,彼擔任PF Group Holdings Limited(現稱高裕金融集團有限公司,一間於聯交所GEM上市的公司,股份代號:8221)獨立非執行董事及自二零二二年三月擔任中國恒天立信國際有限公司(一間於聯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股份代號:641)獨立非執行董事。 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唐先生概無於股份中擁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須予披露之任何權益。唐先生與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級管理層、主要股東或控股股東概無任何關連。 唐先生已於二零二五年一月十三日與本公司訂立委任函,自二零二五年一月十三日為期三年,可由任何一方向另一方發出不少於一個月書面通知予以終止。唐先生有權獲得董事袍金為每年人民幣300,000元,由董事會參考其工作職責及現時市場水平而釐定。唐先生亦有權獲得酌情花紅、本公司購股權計劃下的購股權及薪酬委員會不時參照本公司薪酬政策釐定之其他獎勵。根據本公司之組織章程細則,彼須於本公司股東週年大會最少每三年輪席退任一次並可膺選連任。 除上文披露外,概無有關唐先生之其他資料須根據上市規則第13.51(2)(h)至(v)條之任何規定予以披露,亦無其他有關彼重選連任之事宜須敦請股東垂注。 YIDA CHINA HOLDINGS LIMITED 億達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3639) 二零二五年股東週年大會通告 茲通告億達中國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謹訂於二零二五年六月二日(星期一)上午十時三十分(或在本公司於同一天上午十時正假座同一地點召開並舉行的二零二四年股東週年大會結束或休會之後立即)假座中國遼寧省大連市沙河口區東北路93號億達廣場10樓董事會議廳召開及舉行股東週年大會,藉以處理下列事項:普通決議案 考慮及酌情通過以下決議案(不論有否修訂)為本公司普通決議案:1. 省覽、考慮及採納本公司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經審核綜合財務報表及本公司董事(「董事」)會報告與核數師報告。 2. 重選以下人士為董事: (a) 姜修文先生(作為執行董事); (b) 盧劍華先生(作為非執行董事); (c) 王剛先生(作為非執行董事); (d) 陳貽川先生(作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及 (e) 唐永智先生(作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3. 授權董事會(「董事會」)釐定董事酬金。 4. 續聘淳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為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財政年度之核數師並授權董事會釐定其酬金。 承董事會命 億達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兼行政總裁 姜修文 香,二零二五年五月九日 附註: (i) 凡有權出席上述大會並於會上投票的股東,均有權委派他人作為其受委代表代其出席及投票;受委代表毋須為本公司股東。 (ii) 倘屬聯名持有人,擁有優先權的一位人士可於會上投票(不論親身或委派代表),而其他聯名持有人的投票將不予採納,就此而言,優先權取決於只有在股東名冊內就有關股份排名首位並親身出席大會的上述其中一位人士,方有權就有關股份投票。 (iii) 代表委任表格連同簽署的授權書或其他授權文件(如有)或該等授權書或授權文件的核證副本,必須於上述大會或其任何續會的指定舉行時間48小時前送達本公司在香的股份過戶登記處香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M樓,方為有效。於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本公司股東仍可依願親身出席上述大會(或其任何續會)並於會上投票。 (iv) 為確定出席上述大會並於會上投票的股東資格,本公司將自二零二五年五月二十八日(星期三)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二日(星期一)(括首尾兩日)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期間不會辦理任何股份過戶登記。為符合資格出席上述大會並於會上投票,本公司未登記股份持有人應確保所有股份過戶文件連同相關股票必須於二零二五年五月二十七日(星期二)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送交本公司在香的股份過戶登記處香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樓1712 – 1716號舖,以辦理登記手續。 (v) 就上文第2項普通決議案而言,執行董事姜修文先生,非執行董事盧劍華先生及王剛先生,獨立非執行董事陳貽川先生及唐永智先生將於上述大會上退任,符合資格並將膺選連任。有關上述董事的詳情載於通函附錄內。 於本通告日期,執行董事為姜修文先生及袁文勝先生;非執行董事為盧劍華先生、王剛先生及蔣女士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為郭少牧先生、陳貽川先生及唐永智先生。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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