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5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时间:2025年05月09日 23:11:23 中财网
【23:02 海川智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海川智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4年5月21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合计人民币3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及2024年5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号)、《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号)、《关于拟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号)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号)。

一、购买国债逆回购的基本情况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国债逆回购产品,截至本公告日,已到期的国债逆回购资金本金和收益已全部收回,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号购买品种金额 (万元)认购日到期日年化收 益率收益金额 (万元)
128天国债 逆回购10014.802025年4月10日2025年5月7日1.770%13.60

同时,在以上决议授权范围内,公司根据经营情况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继续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现就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序号购买品种金额 (万元)认购日到期日年化收 益率
128天国债逆回购10027.402025年5月8日2025年6月4日1.660%

二、投资收益与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国债逆回购投资收益
由于国债逆回购利率远高于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国债逆回购投资具有明显的收益性。

2、国债逆回购投资风险
市场风险: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大,当国内外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相应的汇率和利率等市场价格出现波动,可能会对公司开展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产生一定影响;利率风险: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在初始成交之时利率即已锁定,收益大小也已确定,因此在逆回购到期日之间市场利率波动对已发生的交易没有影响;履约风险:公司拟开展的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系采用标准券方式的质押式回购交易,不存在履约风险。

3、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规制度的要求进行投资。
(2)公司将结合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在授权额度内合理开展国债逆回购投资,并保证投资资金均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活动,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 增加公司收益,优化资产结构,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目前在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国债逆回购产品具有安全性高、周期短而灵活、收益相对较高等优点,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适当的时机参与投资,既可实现较高的收益,也能确保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不受影响。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授权期限内购买国债逆回购明细:
序号购买品种金额 (万元)认购日到期日年化收 益率是否 到期
128天国债逆回购15512.702024年6月3日2024年6月30日1.970%
228天国债逆回购15534.60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28日1.865%
328天国债逆回购15555.202024年7月30日2024年8月26日1.860%
428天国债逆回购15575.902024年8月27日2024年9月23日1.890%
528天国债逆回购15596.902024年9月24日2024年10月21日2.000%
628天国债逆回购9829.002024年10月23日2024年11月19日1.905%
728天国债逆回购5790.302024年10月23日2024年11月19日1.900%
828天国债逆回购15640.602024年11月20日2024年12月17日1.840%
928天国债逆回购7225.902024年12月18日2025年1月14日1.910%
1028天国债逆回购8435.202024年12月18日2025年1月14日1.905%
1128天国债逆回购13683.002025年1月16日2025年2月12日2.300%
1228天国债逆回购13706.402025年2月13日2025年3月12日1.820%
1328天国债逆回购1714.802025年3月13日2025年4月9日1.985%
1428天国债逆回购8285.202025年3月13日2025年4月9日1.980%
1528天国债逆回购10014.802025年4月10日2025年5月7日1.770%
1628天国债逆回购10027.402025年5月8日2025年6月4日1.660%

注:截至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尚未到期的金额合计为10027.40万元。


【15:52 正和生态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正和生态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2/24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年2月23日~2025年8月22日
预计回购金额2,000万元~4,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60.48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29%
累计已回购金额489.91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7.81元/股~8.2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2)。

公司于2025年2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将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长6个月,延期至2025年8月22日止,即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为自2024年2月23日至2025年8月22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2日披露的《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4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积回购公司股份60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9%,回购最高成交价格为8.2元/股,回购最低成交价格为7.8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99,13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2:13 依米康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依米康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2月 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含))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5.78元/股(含),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 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实际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在本次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指引第 9号》”)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 2025年 4月 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45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56%,最高成交价 15.00元/股,最低成交价 14.0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6,025,470.6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规则》《指引第 9号》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2:13 星源材质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星源材质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 4月 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4元/股,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回购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回购金额为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1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4月 17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并于 2025年 4月 24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

截至 2025年 4月 30日,公司尚未开始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

二、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回购方案,于回购期间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2:13 康达新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康达新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八期)的议案》,并于2025年1月18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八期)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含)、不高于20,000万元人民币(含)的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0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

一、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 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 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5月8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400,7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0985%,最高成交价为10.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17元/股,成交金额为87,516,166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实施情况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 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5年3月4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37,388,405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9,347,101股)。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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