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85股公布分红方案-更新中

时间:2025年07月09日 19:11:13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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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8 飞宇科技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飞宇科技(股票代码:831237)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54,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根据财税相关规定,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20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根据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0.900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6:18 黄山良业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黄山良业(股票代码:873243)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0,62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根据财税相关规定,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2)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RQFII),根据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10股派发0.9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6:18 迪浪科技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迪浪科技(股票代码:870544)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9,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5.50000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根据财税相关规定,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1.1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55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根据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4.950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6:18 亚微软件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每10股转增7.20股)】

亚微软件(股票代码:835203)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6,705,70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20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7.20股,不需要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0股,需要纳税),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分红前该公司总股本为 26,705,703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45,933,809股。


2、扣税说明
(1)根据财税相关规定,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4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2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根据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1.8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6:18 浪莎股份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浪莎股份(股票代码:600137)公布浪莎股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4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97,217,588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8,082,471.37元。


【09:18 海力储存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海力储存(股票代码:872687)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根据财税相关规定,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16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8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根据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0.72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09:18 科飞新材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科飞新材(股票代码:832069)公布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3,824,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根据财税相关规定,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0.0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根据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0.270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09:18 正大龙祥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正大龙祥(股票代码:836782)公布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9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根据财税相关规定,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0.258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29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根据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1.161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09:18 华中数控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华中数控(股票代码:300161)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98,696,90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1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09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02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1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14日。


【09:18 芒果超媒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芒果超媒(股票代码:300413)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870,720,81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2.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1.98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44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22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7月 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7月 16日。


【09:18 萌帮股份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萌帮股份(股票代码:872623)公布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7,9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2659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根据财税相关规定,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0.105318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2659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根据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0.473931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09:18 雷力生物公布2024年分红实施方案】

雷力生物(股票代码:831337)公布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1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根据财税相关规定,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02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1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根据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0.09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09:18 华源节水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华源节水(股票代码:836024)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5-020]。

1、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8,188,6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9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根据财税相关规定,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0.18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9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根据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0.810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09:18 宁波华翔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宁波华翔(股票代码:002048)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098,000股后的812,735,12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69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221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938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69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16日。


【09:18 宁波银行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宁波银行(股票代码:002142)公布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等情况
1、2025年5月19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宁
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10股派发现金
红利9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
次分红派息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
个月。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5年7月16日。


【09:18 赣锋锂业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赣锋锂业(股票代码:002460)公布2024年度A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的情况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月 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十一次会议和 2025年 6月 25
日召开的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详见公告:2025-033、2025-081)
公司将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
进行权益分派。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距离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自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
额未发生变化。


【09:18 京源环保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京源环保(股票代码:688096)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4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差异化分红方案
根据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0股,不送红股。

如在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和转增总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由于“京源转债”新增转股1,721,182股,导致公司股本总数由164,176,806股变动至165,897,988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2,289,038股,本次实际参与分派的股份数由161,887,768股变动至163,608,950股。鉴于上述总股本变动情况,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按照分配比例、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对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分配总额和转增总额进行相应的调整,确定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0.15元(含税),每股转增0.4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24,541,342.5元(含税),拟转增65,443,580股,本次权益分派后预计总股本为231,341,568股(最终转增股数及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2)本次差异化分红送转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司本次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股转增0.4股。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63,608,950×0.15)÷165,897,988≈0.1479元/股(保留四位小数)虚拟分派的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总股本=(163,608,950×0.4)÷165,897,988≈0.3945(保留四位小数)综上,本次权益分派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前收盘价格-0.1479)÷(1+0.3945)元/股。


【09:18 城市传媒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城市传媒(股票代码:600229)公布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4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660,707,784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6,249,544.88元。


【09:18 山东威达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山东威达(股票代码:002026)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00股后的440,531,939.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72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8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16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16日。


【09:18 深高速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深高速(股票代码:600548)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4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14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537,856,127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4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19,236,894.9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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