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63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时间:2025年07月03日 21:03:31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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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2 退市海越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退市海越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年6月14日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6月16日—2025年7月4日
预计回购金额3,000万元(含)—5,000万元(含)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3,219.24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6.88%
累计已回购金额2,878.63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0.83元/股—0.93元/股
1、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已交易14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剩余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将停止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敬请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风险。

2、因回购金额有限,可能短期内即达到回购上限:公司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毕或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资金总额为准。公司回购金额有限,存在短期内完成回购的情形,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存在因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0元/股(含),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存在因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4、公司短期内预计无法满足重新上市条件,且暂无此计划。

5、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将停止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日为2025年6月16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5年7月4日。退市整理期首个交易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的5个交易日内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6、经询证,公司前10大股东中,控股股东铜川汇能鑫能源有限公司承诺在回购期间、未来6个月不减持公司股份;其余股东不排除在回购期间、未来6个月存在减持计划的情形。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以自有资金进行股份回购,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且公司股票复牌后起至退市整理期结束之日(预计为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7月4日),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0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披露的《海越能源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本次股份回购安排,在退市整理期内,公司将于每个交易日收盘后披露当日回购事项进展情况。现将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7月3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3,219.2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88%。购买的最高价为0.93元/股、最低价为0.83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878.63万元。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47 万兴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万兴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89.85元/股(含),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54,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13%,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为58.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7.6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4,905,839.5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回购股票专项贷款资金。本次回购符合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价格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47 万兴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万兴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8月 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 A股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1.78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8月 1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625,1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32%,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为42.7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7.9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5,001,540.67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462,700股公司股份已于 2024年 11月 4日非交易过户至“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 162,400股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符合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价格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47 仁信新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仁信新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数量:17.16元/股,2,039,627股-4,079,254股;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数量:14.25元/股,2,456,140股-4,912,280股;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数量调整生效日期:2025年7月4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17.16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实施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075,808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5160%(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202,888,000股),最高成交价为12.5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1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5,150,657.4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股份回购的实施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如下: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价格、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的原因
根据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与金融机构签订股票回购借款合同的公告》《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以截至2025年3月31日扣除回购账户股份数量后的股本200,519,2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元(含税),预计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51,926.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预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数为242,991,852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登记为准),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自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4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四、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调整情况
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不超过人民币17.16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4.25元/股(含本数),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7月4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调整计算如下:
每股现金分红金额=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9,981,219.20元
/202,888,000股=0.0984839元/股。

每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实际转增股本总额÷公司总股本=39,962,438股/202,888,000股=0.1969679。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分红金额)/(1+每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17.16元/股-0.0984839元/股)/(1+0.1969679)=14.25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按回购总额上限人民币7,000万元、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14.25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调整为4,912,280股,约占公司转增后总股本的2.02%;按回购总金额下限人民币3,500万元、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14.25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调整为2,456,140股,约占公司转增后总股本的1.01%。

五、其他事项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18:27 华昌达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华昌达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2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元/股(含本数),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1)等相关公告。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5月19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实施回购公司股份。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5,64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968%,最高成交价为5.5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0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9,832,877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专项贷款资金,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回购公司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后续会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27 中科创达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科创达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96元/股。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公司公告回购方案实施完毕之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回购专项贷款用于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已取得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57.5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最高成交价为52.4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8.65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2,930.22万元(不含手续费)。

公司上述回购实施情况符合既定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 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实施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02 深圳新星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深圳新星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2/21,由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学 敏先生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年2月20日~2025年11月19日
预计回购金额3,000万元~6,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99.77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47%
累计已回购金额1,000.2959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9.33元/股~12.58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2月7日,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学敏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20242 20
年 月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8元/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12 2024 2 20 2025 2 19
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个月(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具
体内容详见2024年2月21日、2024年2月2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6)。

2025年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将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长9个月,延期至2025年11月19日止,即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2024年2月20日至2025年11月19日。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2月1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2025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将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除上述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6月1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暨收到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收到银行发放的回购专项贷款。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6月,公司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99.7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7%,购买的最高价为12.58元/股、最低价为9.33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000.2959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7 诺唯赞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诺唯赞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6/20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6月19日~2026年6月18日
预计回购金额500万元~1,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0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
累计已回购金额0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0元/股~0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7、02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7 宏英智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宏英智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1日、2025年4月29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及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36.53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4日、2025年4月30日、2025年5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回购数量为1,328,24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29%,最高成交价为 25.7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4.3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3,384,798.4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及专项贷款资金。根据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回购股份数量。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公司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调整。自2025年6月 6日(除权除息日)起,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36.53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6.23元/股(含本数)。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的既定方案,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17 际华集团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际华集团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12/7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年12月23日~2025年12月22日
预计回购金额10,000万元~2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524.0401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3470%
累计已回购金额3,993.5046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2.51元/股~2.73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12月23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的议案,拟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际华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5-011)。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15,240,401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347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人民币2.73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2.5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39,935,045.57元(不含交易费用)。股份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12 三角防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三角防务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年
4月 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2025年 5月 20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调整
回购价格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进展公告如下:
公司已确定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2,700,700股,
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4908%,涉及激励对象 77名(连同公
司于 2023年 8月 7日召开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但尚待办理回购注销手续的 1名激励对象获授的 20,000股第一类限制
性股票一并注销)。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 2,700,700股限制性股票需向激励对象支付
回购价款共计 62,257,547.31元(含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回购注销手续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550,239,988股变更为
547,539,288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量 (股)  
数量(股)比例 (%)增加减少数量(股)
18,043,6643.28%-1,584,25016,459,414
532,196,32496.72%-1,116,450531,079,874
550,239,988100.00%-2,700,700547,539,288
注: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本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12 吉宏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吉宏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1月 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6,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的专项贷款资金、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回购价格不超过 18.20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1月 6日、2024年 11月 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6)。

公司于 2024年 12月 16日实施 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规定,自除权除息日 2024年 12月 17日起,本次回购方案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18.2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 18.0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2月 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4)。

公司于 2025年 5月 21日实施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自除权除息日 2025年 5月 22日起,本次回购方案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18.02元/股调整为不超过 17.8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5月 1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 744,200股,占目前总股本 384,769,288股的 0.1934%,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 13.8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 10.9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9,561,919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日(2025年 2月 24日)前 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44,475,759股,公司每 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 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11,118,940股)。

(三)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7 华韩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华韩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华韩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3月 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5年 4月 7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上披露了《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三十条之规定:“(三)每个月的前 2个交易日内,应当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关于《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已经补发,详见公司于 2025年 7月 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补发)》(公告编号: 2025-042)。
公司对上述事项未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公司承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主办券商的沟通和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确保公司信息
披露的准确、及时和完整。


【16:37 中荣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荣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9月 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22.12元/股(含),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5)。

鉴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自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即 2025年 6月 5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22.12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 21.77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回购期间内,公司应当在每个月初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320,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8%,最高成交价格为 16.73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 14.1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0,093,632.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37 智动力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智动力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年 6月 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3.46元/股(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06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公司已取得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承诺为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万元的贷款专项用于公司回购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6月 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尚未开始实施回购。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32 赢家伟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赢家伟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和 2024 年 7 月 12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北京赢家伟业科技孵化器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份实施细则》第三十条规定,每个月的前 2 个交易日内,应当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因经办人员工作疏忽,2025 年 7 月的前 2 个交易日内公司未能及时披露截止 2025 年 6 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发现后立即补发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披露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公司对未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表示歉意,今后公司将严格依照
《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提升公司规范性运作水平,保证公司运作的规范和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


【09:37 宁德时代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宁德时代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40亿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含本数)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A股股份6,640,986股,占公司当前A股总股本的0.1508%,最高成交价为237.3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31.5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550,809,971.05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回购公司股份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回购公司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9:37 日科化学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日科化学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2月 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 A股股份,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实施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012,1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公司目前总股本为465,162,614股)的1.08%。最高成交价格为5.72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5.21元/股,成交金额为28,053,752元(不含交易费用)。前述回购操作符合公司的回购方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数量、比例、回购价格、使用金额以及回购方式、委托时间段等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及公司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为: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9:37 ST联创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ST联创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00元/股,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104,9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13%,最高成交价为4.2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9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0,194,917.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结合市场实际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9:37 达瑞电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达瑞电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在未来合适的时机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币种下同)且不超过 5,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上限为 104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等文件。

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上述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104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 74.30元/股(含本数),自 2025年6月 6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5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尚未实施本次股份回购。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内容,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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