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照光电: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1年12月02日 22:51:47 中财网
原标题:乾照光电: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02 证券简称:乾照光电 公告编号:2021-095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金张育先生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12月2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2月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
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
月2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岐山北路514号E栋。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4名,代表83,661,10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914%。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及其授权委托代表共51名,代表1,118,8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90%。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名,
代表82,48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236%。


(2)通过网络投票参会的股东共52名,代表1,181,1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1679%。


8、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公司聘请的律师到会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与会股东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3,047,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68%;反对613,4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3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05,400股,占出席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1732%;反
对613,406股,占出席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8268%;弃权0
股,占出席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创业板向特
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3,032,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480%;反对613,4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32%;弃权15,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89,700股,占出席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7699%;反
对613,406股,占出席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8268%;弃权15,700
股,占出席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3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的律师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指派钱珍律师、黄珏律师现场见证本
次会议,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
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议案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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