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63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时间:2021年12月02日 23:40:56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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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9 思创医惠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思创医惠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3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1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主要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可转换公司债券,其中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总额不超过15,000万元(含),用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资金总额不超过15,00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28)。2021年4月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2021年5月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2021年6月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2021年7月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2021年8月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4)。2021年9月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0)。2021年10月1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121)。2021 年 11 月 3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1
(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3,497,4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7%,最高成交价为7.0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4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29,612,367.24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 其他说明
(一)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符合《实施细则》的第十七条、十八条及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日(2021年5月10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65,026,901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为720,000股(2021年5月25日至2021年5月31日),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41,256,725 股)。

3、公司不会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
(二) 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规范操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3:24 睿智医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睿智医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睿智医药”)于 2021年 1月 22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20元/股(含)。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20元/股条件下,按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的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250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5%;按不高于 10,000万元的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500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公司于 2021年 1月 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回购报告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1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4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9%,最高成交价为 15.54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1.49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 20,443,281.30元(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行为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方式、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的价格等符合公司《回购报告书》的内容。

(二)本次公司回购股份实施过程符合《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规定,具体包括: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况。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 2月 10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2,728.33万股。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682.08万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三)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2:59 德艺文创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德艺文创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艺文
创”)于2021年10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
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使
用人民币1,000万元至2,000万元(均含本数)的自有资金,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以不超过人民币8.80元/股(含本数)回购公司部
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1日和2021年10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1-086)及《回购报告书》(2021-08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
“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
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 2021年11月末,公司尚未实施本次股份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
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2:44 大富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大富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 1月 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0,000.00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00.00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5.5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 1月 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08)等相关公告。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1年 11月 30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 6,592,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6%,最高成交价为 10.2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8.7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61,645,146.8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 1月 29日)前五个交易日(2021年 1月 22日、2021年 1月 25日、2021年 1月 26日、2021年 1月 27日、2021年 1月 28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57,445,859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为 3,063,400股(2021年 4月 26日至 2021年 4月 30日),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14,361,464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2:34 华大基因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华大基因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 10月 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6,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30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10月 29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2)等相关公告。公司于 2021年 11月 1日、2021年 11月 3日分别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12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2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1年 11月 30日,公司尚未实施本次股份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2:29 正源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正源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 3月 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30元/股(含),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 3月 2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号)。

二、实施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现将截至上月末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1年 11月,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截至 2021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3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92%,购买的最高价为 2.09元/股、最低价为 2.0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288.8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实施细则》第十八条、十九条、二十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的股份数量,符合“每 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 5个交易日该股票成交量之和的 25%,但每 5个交易日回购数量不超过 100万股的除外”的规定。

3、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段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

(二)公司将严格按照《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2:29 帝欧家居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帝欧家居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 11月 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68元/股(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公司于 2021年 11月 4日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96),具体请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 2021年 11月 30日,公司尚未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2:29 新兴装备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新兴装备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 4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6,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0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 4月 13日、2021年 4月 1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1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847,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2.4261%,最高成交价为 30.2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3.63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79,507,186.00元(不含交易费用)。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即 2021年 5月 17日)前五个交易日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3,653,040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未超过913,260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2:29 长虹美菱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长虹美菱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0年 7月27日、8月1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方案的议案》。为继续实施B股回购,2021年8月24日、2021年9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实施并部分调整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方案的议案》。

详细情况公司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以公告形式(2020-047号、2020-048号、2020-049号、2020-063号、2021-066号、2021-067号、2021-068号、2021-069号、2021-075号公告)进行了披露。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0年11月4日首次回购股份至2021年11月30日,通过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737,6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151%,最高成交价为2.36港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87港元/股,支付的自有资金总金额为30,348,500.76港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过程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九条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3.公司2020年11月4日至2021年11月30日回购股份期间,存在连续五
个交易日内回购的数量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416,735股的25%的情况,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近年来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虹美菱B”股价持续低于公司每股净资产,B股的股价与公司实际价值严重背离,公司的投资价值被低估。公司在上述回购期间,回购股份数量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 416,735股的 25%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投资价值的认可,旨在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形象,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权益,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推进公司股价与内在价值相匹配。

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适时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2:29 皮阿诺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皮阿诺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 5月 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将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8.0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5月25日、2021年6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41)等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2021年11月末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1年11月,公司未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571,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064%,最高成交价为19.4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8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0,497,450.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即 2021年7月22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4,544,525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1,136,131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2:14 北京科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北京科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 11月 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方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 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1.74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2021年 12月 3日,公司披露了《回购报告书》(编号:2021-082)。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止 2021年 11月 30日,公司尚未进行首次回购。

二、其他说明
公司尚未进行首次回购,也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2:14 完美世界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完美世界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完美世界”或“公司”)于 2021年 8月 31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股份种类为公司发行的 A股社会公众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含)且不低于人民币 3亿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具体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1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2,466,4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271%,最高成交价为 18.7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5.1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9,543,231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的既定方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关于敏感期、回购数量和节奏、交易委托时段的要求具体如下:
1、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 9月 22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份成交量之和 206,146,611股的 25%,即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为 51,536,652股。
3、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2:14 中国联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国联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1年3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12.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25亿元的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6.5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A股股份,后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回购金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回购金额为准,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自2021年3月11日至不超过2022年3月10日)。

详情请参见公司2021年3月12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33)。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1年11月,公司未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截至 2021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513,314,385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66%,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 4.57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 4.1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204,755,280.50元 (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股份回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2:14 神开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神开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6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数量不低于8,187,96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25%)且不超过16,375,93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50%),回购总金额不超过140,833,034元,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3日、2021年3月9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号)、《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18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现将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5%,最高成交价为6.7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7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2,527,566.35元(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补充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号),补充披露了公司2021年3月份股份回购操作违规事项,除已披露在上述公告中的内容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的既定方案。《回购细则》关于敏感期、回购数量和节奏、交易委托时段的要求具体如下:
1、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 3月 12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份成交量之和 12,405,630股的25%,即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为 3,101,408股。

3、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2:14 安妮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安妮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30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6月1日、2021年7月2日、2021年7月24日、2021年8月2日、2021年9月2日、2021年10
月9日、2021年11月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686,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0.4636%,最高成交价为 4.7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51元/股,成交总金额12,373,217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2:14 恒逸石化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恒逸石化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于 2021年 10月 2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第二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5.0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第二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8)、《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第二期)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110)、《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第二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2)。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1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 4,744,2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3%,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10.6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0.44元/股,支付的回购总金额为 49,985,744.65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要求。


三、其他事项
1、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 11月 4日)前五个交易日(2021年 10月 28日至 2021年 11月 3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125,097,287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31,274,321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2:14 金科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金科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2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90元/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本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及具体回购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应该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42,697,9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80%,最高成交价为5.1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03元/股,交易总金额189,976,868.4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公司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7月21日)前五个交易日(2021年7月14日至2021年7月20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68,143,866股。公司每 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42,035,966股)。

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3、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2:14 爱康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爱康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康科技”)于2021年6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及2021年6月28日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A股普通股股份,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低于人民币2.2元/股(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6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5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1)。

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鉴于公司股价已经超过此前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价格上限,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低于人民币2.2元/股(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6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7.5元/股(含)。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可用于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2021年10月16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4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165)。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本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共计5,556,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240%,最高成交价为5.9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1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9,990,529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敏感期、回购数量和节奏、交易委托时段的要求,符合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既定的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10月19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2,629,567,173股的25%(即657,391,793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不存在回购股份的价格达到或超过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的情况。

4、公司目前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2:14 晶澳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晶澳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 5月 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2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6.00元/股(含)。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1年 5月 18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2021年 7月 23日,公司完成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元(含税)。依据《回购报告书》相关规定,回购股份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36.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5.80元/股(含)。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期间应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1年 11月 30日,公司尚未开始回购股份。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回购计划,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2:14 镇海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镇海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事项概述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海股份”或“公司”)于 2020年 12月 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的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 12.00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 250万股,不超过 500万股,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约 1.026%-2.052%。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二、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将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本次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1年 11月 30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 4,992,4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5%,最高成交价为 8.0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6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6,359,825.72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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