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1年11月28日 17:01:21 中财网
原标题:宁波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21-056

优先股代码:140001、140007 优先股简称:宁行优01、宁行优0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提示性公告



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配股简称:宁行A1配;配股代码:082142;配股价格:
19.97元/股。


2、本次配股缴款起止日期:2021年11月24日(R+1)日至2021
年11月30日(R+5日)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正常交易时间,请股东注意申购时间。



3、本次配股网上认购期间(即缴款起止日期间:2021年11月
24日至2021年11月30日),宁波银行A股股票停止交易、宁波银
行优先股“宁行优01”、“宁行优02”暂停转让;2021年12月1日
(R+6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登
记公司”)对本次配股进行网上清算,宁波银行A股股票继续停止交
易、宁波银行优先股“宁行优01”、“宁行优02”继续暂停转让;2021
年12月2日(R+7日)公告配股结果,宁波银行A股股票复牌、宁
波银行优先股“宁行优01”、“宁行优02”恢复转让。


4、本次发行的配股说明书全文、摘要及其他相关资料可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
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相关内容。


5、本次配股上市时间在配股发行成功后根据深交所的安排确定,
将另行公告。


6、本次配股方案经公司2021年1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和2021年2月8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于2021年3月24
日出具《关于宁波银行向原A股股东配售股份方案的批复》(甬银保
监复〔2021〕87号),同意公司本次配股方案。本次配股申请已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第十八届发行审
核委员会2021年第75次发审委会议审核通过,并获中国证监会证监
许可〔2021〕2718号文核准。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配股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1.00元。


3、配股比例及数量:本次配股以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23
日(R日)深交所收市后的发行人A股股本总数6,008,016,286股为
基数,按照每10股配售1股的比例向全体A股股东配售,共计可配
售股份数量为600,801,628股。


发行人为内地与香港股市互联互通标的公司,需通过内地与香港
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安排向香港投资者配股。内地与香港对于
零碎股份的处理方式可能存在差异,特提请投资者注意。配售股份不
足1股的,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
行人业务指南(2021年5月修订版)》的有关规定处理,配股过程中
产生不足1份的零碎配股权证,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循环进位
给数量大的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1份;香港投资者通过内地与
香港互联互通持有发行人股份并参与本次配股的,对配售股份不足1
股的部分,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将根据中央结算系统有关规则
的规定将该等零碎股份的数额调整至整数单位。


4、募集资金的用途: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
亿元(含120亿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核心
一级资本,提高公司资本充足率水平,提升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促
进公司各项业务健康发展。



5、配股价格:本次配股价格为19.97元/股,配股代码为
“082142”,配股简称为“宁行A1配”。


6、募集资金数量: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亿
元。


7、发行对象:指截至2021年11月23日(R日)深交所收市后,
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宁波银行全体A股股东。


8、发行方式:本次配股对无限售条件股东及有限售条件股东全
部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9、承销方式:代销。


10、本次配股主要日期和停牌安排:

本次配股发行期间的主要日期与停牌安排如下:

交易日

日期

配股安排

停牌安排

宁波银行

002142

宁行优01

140001

宁行优02

140007

R-2日

2021年11月19日

刊登配股说明书及摘
要、配股发行公告、网
上路演公告

正常交易

正常转让

正常转让

R-1日

2021年11月22日

网上路演

R日

2021年11月23日

配股股权登记日

R+1日至
R+5日

2021年11月24日-

2021年11月30日

配股缴款起止日期、配
股提示性公告(5次)

全天停牌

暂停转让

暂停转让

R+6日

2021年12月1日

登记公司网上清算

R+7日

2021年12月2日

发行结果公告日;发行
成功的除权基准日或发
行失败的恢复交易日及
发行失败的退款日

正常交易

恢复转让

恢复转让



注1:以上日期为证券市场交易日;

注2: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联席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
次发行日程。



二、本次配股的认购方法

1、配股缴款时间

2021年11月24日(R+1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R+5日)
的深交所正常交易时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2、配股缴款方法

股东于缴款期内可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营业部现场委托等
方式,在股票托管券商处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配
股代码“082142”,配股简称“宁行A1配”,配股价19.97元/股。

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止股权登记日持股数乘以配股比例(0.10)。


发行人为内地与香港股市互联互通标的公司,需通过内地与香港
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安排向香港投资者配股。配售股份不足1
股的,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
业务指南(2021年5月修订版)》中的有关规定处理,配股过程中
产生不足1份的零碎配股权证,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循环进位
给数量大的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1份,请投资者仔细查看“宁
行A1配”可配证券余额。香港投资者通过内地与香港互联互通持有
发行人股份并参与本次配股的,对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部分,香港交
易所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将根据中央结算系统有关规则的规定将该等
零碎股份的数额调整至整数单位。


在配股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
该股东可配股票数量限额。原股东所持股份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营


业部的,分别到相应营业部认购。


3、配股缴款地点

股东于缴款期内凭本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股东账户卡和资
金账户卡在股票托管券商处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
也可于缴款期内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等方式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
办理配股缴款手续。投资者所持股份如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营业
部,分别到相应的营业部认购。


三、发行人、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及联席主承销商

1、发行人:



名称: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中国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法定代表人:

陆华裕

联系人:

童卓超

电话:

0574-87050028

传真:

0574-87050027

2、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座10层

法定代表人:

王常青

联系人:

股权资本市场部

电话:

010-86451950、010-86451590




传真:

010-85130542

3、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泉北路429号泰康保险大厦
31层

法定代表人:

李抱

联系人:

投行业务管理部

电话:

021-20587386、021-20587385

传真:

021-20587290、021-20587524

4、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1
号楼4楼

法定代表人:

江禹

联系人:

股票资本市场部

电话:

025-83387679

传真:

025-83387711

5、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3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联系人:

股票资本市场部

电话:

010-60838600

传真:

010-60833619

6、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
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

沈如军

联系人:

资本市场部

电话:

010-65051166

传真:

010-65059562

7、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东方国际金融广
场24层

法定代表人:

马骥

联系人:

股权资本市场部

电话:

021-23153888

传真:

021-23153501










发行人: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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