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水源: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1年11月25日 18:31:07 中财网
原标题:碧水源: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70 证券简称:碧水源 公告编号:2021-146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21年11月10日,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以公告的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
议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
25日9:15至2021年11月25日15:00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2021年11月25日上
午9:30在北京市海淀区生命科学园路23-2号碧水源大厦会议室召开。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289,676,7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代表6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1,244,094,1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39.3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46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45,582,5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


本次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文剑平先生主持,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
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为南江碧水源水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1,277,330,3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4%;反对票12,345,00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96%;弃权票
1,400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34,129,583股,占出席会议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73.43%;反对票12,345,007股;
弃权票1,400股。


2. 审议通过《关于为新疆昆仑新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1,277,330,3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4%;反对票12,345,00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96%;弃权票
1,400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34,129,583股,占出席会议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73.43%;反对票12,345,007股;
弃权票1,400股。


3. 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为北京久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一)》;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1,285,136,2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反对票4,539,16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35%;弃权票1,400
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41,935,426股,占出席会议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0.23%;反对票4,539,164股;


弃权票1,400股。


4. 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为北京久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二)》;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1,285,043,1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反对票4,632,26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36%;弃权票1,400
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41,842,326股,占出席会议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0.03%;反对票4,632,264股;
弃权票1,400股。


5. 审议通过《关于为良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保理业务提
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532,415,1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4%;
反对票12,310,90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26%;弃权票1,400股。

关联股东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34,163,683股,占出席会议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73.51%;反对票12,310,907股;
弃权票1,400股。


6. 审议通过《关于为安徽润泉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1,277,330,3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4%;反对票12,345,00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96%;弃权票
1,400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34,129,583股,占出席会议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73.43%;反对票12,345,007股;


弃权票1,400股。


7. 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为良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1,285,039,4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反对票4,635,96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36%;弃权票1,400
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41,838,626股,占出席会议持
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0.02%;反对票4,635,964股;弃权
票1,400股。


8. 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为新疆碧水源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1,285,147,5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反对票4,527,86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35%;弃权票1,400
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41,946,726股,占出席会议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0.25%;反对票4,527,864股;
弃权票1,400股。


9. 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为北京德青源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的议案(一)》;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1,285,054,4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反对票4,620,96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36%;弃权票1,400
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41,853,626股,占出席会议持


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0.05%;反对票4,620,964股;弃权
票1,400股。


10. 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为北京德青源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的议案(二)》。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1,285,084,4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反对票4,590,96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36%;弃权票1,400
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41,883,626股,占出席会议持
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0.12%;反对票4,590,964股;弃权
票1,40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齐致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王海军、孙航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
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
项相符,不存在对其他未经公告的提案进行审议表决之情形。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提案、召开程序、参加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齐致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
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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