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星股份: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证券代码: 603115 证券简称:海星股份 公告编号: 2021 - 066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发行数量和价格 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发行股票数量: 31,200,000 股 发行股票价格: 22.00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686,400,000.00 元 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678,171,928.72 元 . 预计上市时间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星股份”或“公司”或“发行人”) 本次发行新增 31,200,000 股份已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 流 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 后,郭伟松、 UBS AG 等 1 6 名认购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 不得转让。 限售期间,因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形所衍生 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限售期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20 8,000,000 股,公司控股股东南通新海星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海星投资”)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 156,000,000 股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75.00%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239,200,000 股, 新海星投资仍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 156,000,000 股股份,持股比例减少了 9.78% , 占公司总股本的 65.22% ,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严季新、施克俭合计持有新海星投资 18.92% 的股份,同时与新海星投资另 外 75 名自然人股东(合计持有新海星投资 58.21% 的股份)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该等 75 名自 然人股东就新海星投资及 / 或海星股份层面的事项与严季新和施克俭 一致行动,在对相关事项进行表决时,以严季新和施克俭的意见为准,因此,严 季新和施克俭就新海星投资层面 77.13% 的表决权享有控制力,严季新、施克俭 能够通过新海星投资对公司实施共同控制,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完成 后,严季新、施克俭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 生变化。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监管部门审核注册批复过程 1 、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 1 )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 于 2020 年 11 月 2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 < 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 的议案》 《关于 < 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 的议 案》《关于 <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议案》《关于 < 公司未来三年 ( 2020 年 - 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 >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 事宜的议案》。 ( 2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7 日召开了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上述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一系列议案,批准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宜。 2 、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21 年 3 月 8 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 员会审核通过。 2021 年 5 月 1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南通海星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824 号),核准公司非公 开发行不超过 3,120 万股新股,核准日期为 2021 年 3 月 15 日,有 效期 12 个月。 (二)本次发行情况 1 、发行股票类型及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为中国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每股面值 为人民币 1.00 元。 2 、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31,200,000 股,均 为现金认购。 3 、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1 年 11 月 4 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至 2021 年 11 月 3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即 16.40 元 / 股,本 次发行底价为 16.40 元 / 股。其中,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 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对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发 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按照申购价格优先、申购股数优先和 收到《申购报价单》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2.00 元 / 股,与发行 底价的比率为 134.15% 。 4 、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686,4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8,228,071.28 元(不 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78,171,928.72 元。 5 、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募集资金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1 、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2021 年 1 1 月 1 2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 证 报告 (天健验〔 2021 〕 633 号)。经验证,参与本次发行的投资者已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 12 时前在保荐机构安信证券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缴存申购资金共计人民币 陆亿捌仟陆佰肆拾万元 ( ¥686,400,000.00 )。 2021 年 11 月 12 日认购资金验资完成后,安信证券在扣除相关费用后 于 2 0 21 年 1 1 月 1 5 日 向发行人指定账户划转了认股款。 2021 年 11 月 15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 (天健验〔 2021 〕 635 号),经审验,截至 2021 年 11 月 15 日止,海星股份已 收到安信证券转入的股东认缴股款扣除部分保荐费及承销费后人民币 679,624,160.00 元(大写: 陆亿柒仟玖佰陆拾贰万肆仟壹佰陆拾元 )。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 686,4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8,228,071.28 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78,171,928.72 元,其中:增加股本为人 民币 31,200,000.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为人民币 646,971,928.72 元。 2 、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4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 完毕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托管及股份限售手续。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五)保荐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发行对 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 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安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 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组织 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核 准批复的要求;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询价、定价、股票配售过程、发行股份锁定期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董事会、 股东大会决议及 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备的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 的 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发行 对象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主承销商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 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 系的关联方不存在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资金来源,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 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 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本次认购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认购资金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发行人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 2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 意见 发行人律师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认为: “ 本次发行已获得所需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的规定,发行结果公平、公 正;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及《申 购报价单》、发行人与发行对象正式签署的《认购合同》等法律文书未违反有关 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内容合法、有效。 ” 二、发行结果及发行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根据认购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 “ 申购价 格优先、申购股数优先、收到《申购报价单》时间优先 ” 的定价配售原则,确定 本次发行价格 为 22.00 元 / 股。 根据认购时的获配情况,本次发行最终获配发行对象共计 16 名,发行价格 为 22.00 元 / 股,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 31,20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686,400,000.00 元。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获配股数、获配金额情况如下: 序号 获配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 股数 (股) 获配 金额 (元) 锁定期 (月) 1 郭伟松 2,900,000 63,800,000.00 6 2 UBS AG 1,000,000 22,000,000.00 6 3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41,666 22,916,652.00 6 4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价值 精选资产管理产品 1,000,000 22,000,000.00 6 5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选三号 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1,000,000 22,000,000.00 6 6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颐股票 专项型养老金产品 1,000,000 22,000,000.00 6 7 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铂绅三 十七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000,000 22,000,000.00 6 8 张建飞 2,300,000 50,600,000.00 6 9 叶育英 1,777,700 39,109,400.00 6 10 王明颐 1,333,300 29,332,600.00 6 11 吕强 3,600,000 79,200,000.00 6 1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990,000 109,780,000.00 6 13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0,000 44,000,000.00 6 14 南通江海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4,540,000 99,880,000.00 6 15 上海允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500,000 33,000,000.00 6 16 陆建林 217,334 4,781,348.00 6 合计 31,200,000 686,400,000.00 - 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 的第一个交易日。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 、郭伟松 姓名 郭伟松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 350524197411 **** 住所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 2 、 UBS AG 公司名称: UBS AG 境外机构编号: QF2003EUS001 类型: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注册资本: 385,840,847瑞士法郎 住所: Bahnhofstrasse 45,8001 Zurich,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 1,4051 Basel, Switzerland 法定代表人: 房东明 3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潘福祥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18 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66186P 成立日期: 2006 - 06 - 08 经营范围: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 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赵明浩 注册资本: 60,060 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 1101 号 8F 和 7F701 单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70945342F 成立日期: 2005 - 01 - 18 经营范围: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 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注: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华泰资产价值精选资产管理产品、华泰优选三号股票 型养老金产品、华泰优颐 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参与本次发行认购,视为 3 名发行对象。 5 、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 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 谢红 注册资本: 2,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 宝山区淞兴西路234号3F-61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3586822318P 成立日期: 2011年12月8日 经营范围: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 、张建飞 姓名 张建飞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 330224196503**** 住所 浙江省奉化市**** 7 、叶育英 姓名 叶育英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 350102197106 ****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 8 、王明颐 姓名 王明颐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 350182198112**** 住所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 9 、吕强 姓名 吕强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 321020197102 **** 住所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 10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夏理芬 注册资本: 20,000 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 成立日期: 2011 - 06 - 21 经营范围: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 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明辉 注册资本: 23,800 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 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 3 号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6336940653 成立日期: 1998 - 04 - 09 经营范围: (一)基金募集;(二)基金销售;(三)资产管理;(四)从 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五)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市 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2 、南通江海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 南通江海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 南通盛世金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01,000 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 南通市崇川区工农路 486 号软件园办公楼 406 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600MA1MXLG676 成立日期: 2016 - 10 - 24 经营范围: 从事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实业投资、基金投资以及相关投资管 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产品和金 融衍生品;不得发放贷款;不得从事融资性担保;不得向投资者 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3 、上海允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上海允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毛沣峰 注册资本: 3,000 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住所: 上海市崇明区庙镇窑桥村社南 756 号 2 幢 8191 室(上海庙镇经 济开发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2303508908247 成立日期: 2015 - 09 - 28 经营范围: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4 、陆建林 姓名 陆建林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 310229196204 **** 住所 上海市徐汇区**** (三)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 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询价申购的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作出 承诺:本次认购对象中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 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 行认购的情形。 主承销商和本次发行见证律师对拟配售的相关发行对象及其最终出资方进 行了核查。经核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均未 通过直接或间接 方式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认购。 三、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 限售股数量 (股) 1 南通新海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41,180,000 67.88 141,180,000 2 南通联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4,820,000 7.13 14,820,000 3 上海驰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986,300 0.95 - 4 罗宾木业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656,900 0.32 - 5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633,600 0.30 - 6 中国工商银行-浦银安盛价值成长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549,936 0.26 - 7 李宝清 境内自然人 549,900 0.26 - 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宝动力组合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500,000 0.24 - 9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银安盛增长动 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340,000 0.16 - 1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量化进 取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316,400 0.15 - 合计 161,533,036 77.66 156,000,000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以公司2021年9月30日股东名册为测算基础,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登 记到账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 限售股数量 (股) 1 南通新海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41,180,000 59.02 141,180,000 2 南通联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4,820,000 6.20 14,820,000 3 南通江海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其他 4,540,000 1.90 4,540,000 4 吕强 境内自然人 3,600,000 1.51 3,600,000 5 郭伟松 境内自然人 2,900,000 1.21 2,900,000 6 张建飞 境内自然人 2,300,000 0.96 2,300,000 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磐利一年 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2,000,000 0.84 2,000,000 8 上海驰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986,300 0.83 - 9 叶育英 境内自然人 1,777,700 0.74 1,777,700 10 上海允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允公慧享精选 6号私募投资基金 其他 1,500,000 0.63 1,500,000 合计 176,604,000 73.83 174,617,700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变动表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票类别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数 量(股) 本次发行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 件的流通 股份 156,000,000 75.00 31,200,000 187,200,000 78.26 无限售条 件的流通 股份 52,000,000 25.00 - 52,000,000 21.74 合计 208,000,000 100.00 31,200,000 239,200,000 100.00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208,000,000 股,公司控股股东新海星投资直接 及间接持有公司 156,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75.00% 。本次发行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为 239,200,000 股,新海星投资仍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 156,000,000 股股份,持股比例减少了 9.78% ,占公司总股本的 65.22% ,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严季新、施克俭合计持有新海星投资 18.92% 的股份,同时与新海星投资另 外 75 名自然人股东(合计持有新海星投资 58.21% 的股份)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该等 75 名自然人股东就新海星投资及 / 或海星股份层面的事项与严季新和施克俭 一致行动,在对相关事项进行表决时,以严季新和施克俭的意见为准,因此,严 季新和施克俭就新海星投资层面 77.13% 的表决权享有控制力,严季新、施克俭 能够通过新海星投资对公司实施共同控制,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完成 后,严季新、施克俭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 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一 )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金额将大幅增长,整体资产负债率 水平得到降低;同时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将提高,短期偿债能力得到增强。 综上,本次发行将优化资本结构、提高偿债能力、降低财务风险,为公司进一步 业务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 二 )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主营业务为铝电解电容器用电极箔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 产品为铝电解电容器用全系列低压、中高压电极箔。本次募集资金将投向于公司 主业,有利于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提升抗风险能力和持续创新能力, 为未来进一步发展夯实基础。 ( 三 )对公司治理结 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本次 发行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现行法 人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 四 )对公司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不会对高管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拟调整高管人员结 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五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与公司的业务关系、管 理关系不会发生变化,亦不会因为本次发行导致同业竞争 或者潜在同业竞争。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产生其他的关联 交易。 六、本次发行相关的中介机构情况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黄炎勋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 28 层 A02 单元 联系电话 021 - 35082763 传真号码 021 - 35082966 保荐代表人 王耀、俞高平 项目协办人 杨乾楠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名称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负责人 李强 经办律师 李强、陈昱申 住所 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3 - 25 层 联系电话 021 - 52341668 传真号码 021 - 52341670 (三)审计验资机构 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翁伟 经办注册会计师 闾力华、李达、朱国刚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 楼 联系电话 0571 - 88216888 传真号码 0571 - 88216999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情况 报告书; (二)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三)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之法律意见书 ; ( 五)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验资报告》 ; 特此公告。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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