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星股份: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证券代码:603115 证券简称:海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9 南通海星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 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4日召开了第 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24号)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股)31,200,000股,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800.00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23,920.00万元,公司股本由人民币20,800.00万元变更为人民 币23,920.00万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公司股票发行完成后,注册资本发生了变化,同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对《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条款 原章程条款内容 修改后章程条款内容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8,000,000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9,200,000元。 第十九条 公司在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后 的股份总数为208,000,000股,均为人民 币普通股(A股)。 公司股份总数为239,200,000股,均为人 民币普通股(A股)。 第八十四 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 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 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 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 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公司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 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的,或者股东 大会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董事或监事 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选 举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 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 的决议,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公司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 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的,或者股东 大会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董事或监事 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选 举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次修订章程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工 商行政部门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 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等相关具体事宜。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将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11月 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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