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北大资源:罢免董事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 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 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Peking University Resources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 北大資源(控股)有限公司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0618) 罷免董事 北大資源(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謹此宣佈,於二 零二一年十月十九日,董事會議決召開股東特別大會(「股東特別大會」),罷免 孫敏女士(「孫女士」)、馬建斌先生(「馬先生」)及廖航女士(「廖女士」)之執行董事 職務(「建議罷免」),由通過批准建議罷免之普通決議案日期起生效。 建議罷免之理由 董事會認為,建議罷免將簡化董事會的管理架構,加快其決策過程。董事會認 為,倘建議罷免生效,將不會對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之營運產生任何重大不利 影響。除上文披露外,並無其他與建議罷免有關之事宜須提請本公司股東垂 注。 適用法律及罷免程序 根據本公司細則(「細則」)之第 104條細則,不論細則或本公司與相關董事之協 議有任何規定,本公司可藉普通決議案,於董事任期屆滿前,將彼罷免。 – 1 – 因此,董事會謹此於股東特別大會上提呈普通決議案,罷免孫女士、馬先生及 廖女士之執行董事職務。將在切實可行情況下,寄發載有更多詳情及股東特別 大會通告之通函予股東。 承董事會命 北大資源(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黃啓豪 香港,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九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由執行董事黃啓豪先生(主席)、王貴武先生、張旋龍先 生、曾剛先生、孫敏女士、馬建斌先生、廖航女士及鄭福雙先生;非執行董事邱 伯瑜先生;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朱健宏先生、錢志浩先生、寧睿先生及鍾衞民 先生組成。 – 2 –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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