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盘后10股被宣布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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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年10月19日 19:45:54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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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7 合康新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1、减持目的:股东资金周转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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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二级市场增持的股份; 3、减持方式及时间:集中竞价交易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
4、减持数量及比例:
股东叶进吾及一致行动人上海上丰集团有限公司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合康新能股份不超过 11,02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应对该股份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在减持过程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19:37 中岩大地: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经营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以及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比例:复星高科拟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7,652,2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变动事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4、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
5、减持价格:按照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和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减持时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6、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进行。
【19:02 诚迈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名称:南京泰泽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3、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票;
4、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合计不超过2,1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1%,若公司于拟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5、减持价格: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本次发行时的发行价格; 6、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7、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上述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19:02 诚迈科技: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名称:南京观晨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3、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票;
4、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合计不超过1,3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1%,若公司于拟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5、减持价格: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本次发行时的发行价格; 6、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7、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上述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18:12 滨海能源:关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泰达控股自身资金安排。
(二)股份来源:拍卖及司法裁决。
(三)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11,107,376股(不超过公司股份
(四)减持方式: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
交易方式。
(五)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六)减持期间: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2021.11.11-2022.5.10)实施。
【17:44 丰山集团: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丰山集团”)股东:殷凤旺持有公司股票969,006股,占公司现总股本的0.6%。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系殷凤山、殷平,胡惠萍、冯竞亚、殷凤亮、殷凤旺、殷晓梅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9,356,854 股,占公司现总股本的48.80%。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根据自身资金需求,殷凤旺遵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69,006股,占公司现总股本的0.2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且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计划减持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殷凤旺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17:04 横河精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因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3、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
4、减持数量及减持方式: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股份数上
限(股) | 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超
过总股本的比例(%) | 减持方式 |
胡志军 | 4,442,788 | 2.00 | 大宗交易 |
若减持计划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16:54 永东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通过协议转让受让的公司股份及分红送转。
3、减持数量及比例:在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2.17%(即不超过8,131,000股),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2%(即不超过7,508,792股),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数量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1%(即不超过3,754,396股);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2.17%(即不超过8,131,000股),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数量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2%(即不超过7,508,792股)。若此期间公司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等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进行减持;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进行减持。
6、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2016年7月19日,东方富海与原股东天津东方富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间的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过户手续正式完成,承诺:
“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证监会公告【2016】1号”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对与上市公司大股东的要求。”
截至本公告日,东方富海不存在违反其相关承诺及减持股份相关规定的情况。
【16:34 凯发电气: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含该等股份发行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数量:不超过800,000股
4、减持时间:自2021年11月11日至2022年5月10日
5、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 转让方式等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温国旺先生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东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遇除权除息进行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遇除权除息进行相应调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个月的锁定期。本人不因自身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违反上述承诺。
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 25%;在申报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股份。本人如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股份;本人如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第 7个月至第 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股份。
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遇除权除息进行相应调整)。若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遇除权除息进行相应调整),则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间的差额由本人按以下顺序补偿给公司:1、现金方式;2、本人在公司处取得的现金红利。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温国旺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16:04 嘉泽新能: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减持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宁夏比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宁夏比泰”)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94,600,000股,占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2,418,493,612股的8.05%。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宁夏比泰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按市场价格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
48,369,8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
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即不超过24,184,900
股)。
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
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减持时间区间: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6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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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宁夏比泰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
伙) | 5%以上非第
一大股东 | 194,600,000 | 8.05% | IPO 前 取 得 :
194,600,000股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减持股东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
(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区
间(元/股) | 前期减持计划
披露日期 |
宁夏比泰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
伙) | 2,012,300 | 0.1% | 2020/8/17~
2021/2/13 | 3.15-3.16 | 2020年7月27
日 |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
量(股) | 计划减
持比例 | 减持方
式 | 竞价交易减
持期间 | 减持合
理价格
区间 | 拟减持股份
来源 | 拟减持原因 |
宁夏比泰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
伙) | 不超过:
48,369,800
股 | 不超过:
2% | 竞价交
易减
持,不
超过:
48,369
,800股 | 2021/11/10
~2022/5/10 | 按市场
价格 | 公司IPO前
间接持有的
股份 | 自身资金需
求 |
宁夏比泰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按市场价格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
48,369,8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即不超过24,184,900股)。
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
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减持时间区间: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6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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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减持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自嘉泽新能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嘉泽新能股份,也不由嘉泽新能回购该部分股份。截至2020年7月20日,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宁夏比泰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
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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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宁夏比泰不属于嘉泽新能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其他风险提示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宁夏比泰将严格遵守《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承诺,并会及时通知公司减持进展。公司也将持续关注并及时披露宁夏比泰的股份减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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