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境科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编号:2021-020 公告编号:2021-020 扬州佳境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2月20日 2.会议召开地点:扬州市平山路218号公司第一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张临苏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已于2021年2月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 平台上刊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9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6,470,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513%。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告编号:2021-020 公告编号:2021-02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广州市中绿环保有限公司向广东粤财金融租赁股份 有限公司申请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回购责任》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与广东粤财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回购合同,为广州市中绿环保 有限公司向广东粤财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融资租赁业务承担回购责任, 融资租赁标的系广州市中绿环保有限公司通过广东粤财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以直接租赁方式向我司采购的设备(设备金额2000万元,其中:广东粤财金融 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1600万元的融资额)。若未来广州市中绿环保有限公司无 法偿还该笔融资,则由我公司向广东粤财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该设备,回 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600万元,回购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6,470,500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 股份0股。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三、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股东签字确认的《扬州佳境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 扬州佳境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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