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丰药房:益丰药房关于实施”益丰转债“赎回暨摘牌的第四次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 603939 股票 简称: 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 2021-020 转债 代码: 113583 转债 简称: 益丰转债 转股代码 : 191583 转股简称 :益丰转股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实施 “益丰 转债 ”赎回 暨 摘牌 的 第 四 次 提示性 公告 本公司 董事会及 全体 董事 保证 本 公告内容不存在 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 性 、准确 性 和完整 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 内容提示: . 赎回登记日: 2021年 3月 4日 . 赎回价格: 100.304元 /张 . 赎回款发放日 : 2021年 3月 5日 . 可转债摘牌日 : 2021年 3月 5日 . 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 ( 2021年 3月 5日 ) 起, “益丰 转债 ” 将停止交易 和转股;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 “益丰 转债 ” 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 . 截至 2021年 2月 23日收市后距离 2021年 3月 4日(可转债赎回登记日) 仅剩 7个交易日, 2021年 3月 4日为最后一个交易日。 . 投资者除在规定时限内交易 /转让或按照 71.82元 /股的转股价格转股外, 仅能选择以 100元 /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 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 特提醒 “益丰 转债 ”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本公司 ”) 的 股票自 2020 年 12月 18日至 2021年 1月 29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格不低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 71.82元 /股)的 130%( 93.37元 /股) ,根 据 《 益丰大药房 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 说明书 》 ( 以下 简称 “募集 说明书 ”) 的 约定 , 已触发 “ 益丰转债 ” 赎回 条款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 关于 提前赎回 “益丰转债 ”的 议案 》, 批准公司行使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 益丰 转债”全部赎回。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本 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 益丰 转债”持有人 公告如下: 一、 赎回条款 公司《 募集说明书 》 赎回 条款约定如下: ( 1)到期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110%(含最后 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 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 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② 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万元时。 当 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 (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二、 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 赎回条件的 触发 情况 公司股票自 2020年 12月 18日至 2021年 1月 29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有十 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 “益丰转债 ”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 已 触发 “益丰转债 ” 的赎回条件。 (二) 赎回 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 2021年 3月 4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 ( 以下简称 “中登上海分公司 ”) 登记在册的 “ 益丰 转债 ” 的全部持有人 。 (三) 赎回 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 100.304元 /张 (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 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 (算头不算尾)。 当期 计息年度 ( 2020年 6月 1日 至 2021年 5月 31日)的 票面利率为 0.40%; 计息天数: 2020年 6月 1日 至 2021年 3月 4日共 277天 每张 债券 当期应 计利息 IA=B×i×t/365=100. 0.40% . 277/365= 0.304 元 每张 赎回价格 =面值 +当期利息 =100+ 0.304 = 100.304元 投资者债券利息所得扣税情况说明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 定,公司可转债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即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的可转债赎回金额为人民币 100.304元(税前),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 100.243元(税后)。可转债利息 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 务 部门缴付。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 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 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 定,对于持有可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可转债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即每张面值人 民币 100 元的可转债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 100.304元(含税)。 3、对于持有本期可转债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其含义同《中 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 2009】 3 号)及《关于境 外机构投资者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8】 108 号)等规定,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 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即每张面值人 民币 100 元的可转债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 100.304元。上述暂免征收企业 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 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四) 赎回程序 公司将在 赎回期结束前 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 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发布 “益丰 转债 ” 赎 回提示公告至少 3次,通知 “益丰 转债 ” 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项。 当公司决定执行全部赎回时,在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 2021年 3月 5日) 起所有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 益丰 转债”将全部被冻结。 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公司将在前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本次赎回结果和本 次赎回对公司的影响。 (五) 赎回 款发放日 : 2021年 3月 5日 本公司将委托中登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赎回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派发赎回款,同时记减持有人相应的 “益丰 转债 ” 数额。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 业部领取赎回款,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赎回款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 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 交易和 转股 赎回登记日 2021年 3月 4日前 ( 含当日 ), “益丰 转债 ”持有人可按公司可转 债面值( 100元 /张),以当前转股价格 71.82元 /股,转为公司股份。 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 ( 2021年 3月 5日 ) 起 , “益丰 转债 ”将停止交易和转 股,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三、 本次可转债赎回的风险提示 ( 一 ) 赎回登记日收市前 , “ 益丰 转债 ”持有人可选择交易 /转让 , 或者以转股 价格 71.82元 /股转为公司股份。截至 2021年 2月 23日收市后距离 2021年 3月 4 日 ( 可转债赎回登记日 ) 仅 7个交易日 , 特提醒 “益丰 转债 ”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 转股或卖出。 ( 二 ) 赎回登记日收市后 , 未实施转股的 “ 益丰 转债 ”将全部冻结 , 停止交易 /转让和转股 , 并将按照 100.304元 /张的价格被强制赎回 。 本次赎回完成后 , “益丰 转债 ”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 ( 三 ) “ 益丰 转债 ”持有人持有的 “益丰 转债 ”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 , 建议在 停止交易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 四)因目前二级市场价格 与赎回价格( 100.304元 /张)差异较大,投资者如 未及时转股或卖出,可能面临损失。 特提醒 “ 益丰 转债 ”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 四、 联系方式 联系 部门: 公司 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 : 0731-89953989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 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 2月 24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