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纯科技:调整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3 转债代码:113556 转债简称:至纯转债 转股代码:191556 转股简称:至纯转股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中确定的5名激励对象自 愿放弃所获授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将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和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已经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 独立意见。 2、2020年11月13日,公司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时间自2020 年11月13日起至2020年11月25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未接到任何人对公 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0年 11月25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 说明》。 3、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计通过了 《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 公告。 4、2021年1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的议案》、《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三期股权激励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 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 再次进行了核实。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本次调整及授予相关内容的法律意 见书。 二、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的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5名激励对象自愿放 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股票期权。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董事会对激励对象人数进行调整,具体如下: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激励对象由133人调整为128人,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130人调 整为125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3人不变。部分激励对象的授予份 额同步调整,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600万份(其中限制性股 票43万股,股票期权557万份)以及首次授予权益510万份(其中限制性股票 43万股,股票期权467万份)均保持不变。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不变,仍为 90万份。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人数的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 调整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对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对 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公司《第三期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 的作为激励对象的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对公司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 六、律师意见 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 计划的调整与授予事项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激励对象的调整内容、 方法和结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授予相关权益的情形,符合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相关权益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三期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有关规定;至纯科技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 定。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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