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济堂:同济堂关于董事会收到股东大会临时提案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ST济堂 公告编号:2020-076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收到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0年10 月16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持有4.53%股份的股东深圳盛世建金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2020年10月20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 会召集人董事会。董事会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一、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深圳盛世建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盛世建金”)根据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发布的公告,因工 作变动需要,李青辞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职务,魏军 桥辞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拟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选举李青、魏军桥辞职后空缺的董事席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新疆同济 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 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通知 临时提案的内容。另外,根据《公司章程》,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 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 根据上述规定,盛世建金作为连续90天以上单独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 东,现正式向公司提出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并提请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增加如下临时提案: 1、《关于提名仇雷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提名胡珍全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临时提案的审核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20日收到股东盛世建金发来的《提案函》,根据《公司 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核实,盛世 建金持有公司4.53%股份,属于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其有权利于公司股东大 会召开十日前向董事会书面递交临时提案;议案1《关于提名仇雷先生为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和议案2《关于提名胡珍全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内容属于 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 董事会同意将议案1《关于提名仇雷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议案2《关 于提名胡珍全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仇雷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10月出生,学士学位。 2000年4月至2001年5月,就职于北京安邦咨询公司,担任研究部证券分析员; 2001年5月至2011年4月,就职于国世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金融部主管 /金融部投资总监;2011年4月至2012年2月,就职于硅谷天堂资产管理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资本管理部经理;2012年2月至今,就职于盛世景资产管 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总裁助理兼任资产管理部总监。 仇雷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 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未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非失信被执行人,并确保在 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仇雷先生未持有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胡珍全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11月出生,硕士学位。 2010年3月至今,就职于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2015年担任金融市场部副总 经理至今。 胡珍全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非失信被执行人,并确保 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胡珍全先生未持有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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