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中金借呗第4期消费贷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

时间:2020年10月18日 15:41:10 中财网
原标题:关于为“中金借呗第4期消费贷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关于为“中金借呗第4期消费贷款资产支持专项计
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2020年10月
20日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中金借呗第4期消费贷款资产支持
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中金借呗第4期ABS”)提供转让服务。现就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
与“中金借呗第4期ABS”的转让业务。


二、 “中金借呗第4期ABS”设立日期为2020年9月16日。

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中借04A”,证券代码为“137104”,
到期日为2022年3月25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
一期利息。次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中借04B”,证
券代码为“137105”,到期日为2022年3月25日,还本付息方式为
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
“中借04C”,证券代码为“137106”,到期日为2022年3月25日,还
本付息方式为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三、 “中借04A”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中借
04B”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中借04C”的单笔成交申
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



四、 对首次参加“中金借呗第4期ABS”转让业务的投资者,
本所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
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
示书。


五、 “中金借呗第4期ABS”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
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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