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中金借呗第4期消费贷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
关于为“中金借呗第4期消费贷款资产支持专项计 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2020年10月 20日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中金借呗第4期消费贷款资产支持 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中金借呗第4期ABS”)提供转让服务。现就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 与“中金借呗第4期ABS”的转让业务。 二、 “中金借呗第4期ABS”设立日期为2020年9月16日。 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中借04A”,证券代码为“137104”, 到期日为2022年3月25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 一期利息。次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中借04B”,证 券代码为“137105”,到期日为2022年3月25日,还本付息方式为 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 “中借04C”,证券代码为“137106”,到期日为2022年3月25日,还 本付息方式为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三、 “中借04A”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中借 04B”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中借04C”的单笔成交申 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 四、 对首次参加“中金借呗第4期ABS”转让业务的投资者, 本所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 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 示书。 五、 “中金借呗第4期ABS”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 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0年10月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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