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五龙电动车:要求函以在香港认可新共同及各别临时清盘人并更新SINO POWER RESOURCES INC.提交之清盘呈请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 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logo-20140604 FDG Electric Vehicles Limited 五龍電動車(集團)有限公司 (已委任臨時清盤人)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 729) 要求函以在香港認可新共同及各別臨時清盤人並更新Sino Power Resources Inc. 提交之清盤呈請 本公告乃由五龍電動車(集團)有限公司(「五龍電動車」)(已委任臨時清盤人) 根據上市規則第13.09條及第13.25(1)條以及證券及期貨條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 XIVA部項下之內幕消息條文(如上市規則所定義)而作出。 茲提述五龍電動車日期為二零二零年三月四日、二零二零年三月九日、二零二零年三 月十二日、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九日及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日之公告、五龍動力有限公 司(「五龍動力」)(已委任接管人及管理人)日期為二零二零年三月九日、二零二 零年三月十九日及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日之公告及五龍電動車與五龍動力日期為二零 二零年四月十七日、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四日、二零二零年五月十四日、二零二零年 七月二十七日及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一日之聯合公告(「該等公告」)。除文義另有所 指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要求函 以在香 港 認可 新共同及各別臨時清盤人 在五龍電動車與五龍動力日期為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七日之聯合公告中提述百慕達法 院已作出該命令委任新共同及各別臨時清盤人。新共同及各別臨時清盤人於二零二零 年九月十日被呈請人Sino Power Resources Inc.(「Sino Power」)之律師告知百慕達 法院已根據失誤守則自行決定重新定期該命令為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日。 根據百慕達法院日期為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日之命令,一封要求函(「該要求函」) 應被發出並發送予香港高等法院以在香港認可新共同及各別臨時清盤人如同該命令已 被作出且新共同及各別臨時清盤人已被香港高等法院委任。百慕達法院已於二零二零 年九月十七日(百慕達時間)向香港高等法院發出該要求函。 更新 Sino Power Resources Inc. 提交之清盤呈請 根據百慕達法院日期為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七日之命令,Sino Power提交之清盤呈請聆 訊已被延期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八日。 繼續暫停股份買賣 本公司之股份自二零二零年七月二日上午九時正起暫停買賣並將繼續暫停買賣,直至 另行通知。持有 本公司股份及其他證券之人士及潛在投資者於買賣 本公司股份及其他 證券時務請審慎行事。 代表 五龍電動車(集團)有限公司 (已委任臨時清盤人) 黃詠詩 楊美莉 Mathew Conner Clingerman 共同及各別臨時清盤人 作為代理人無須承擔任何個人責任 香港,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一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會已被終止及共同及各別臨時清盤人將於切實可行情況下盡快提名 新董事會成員。 網址:http://www.fdgev.com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