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汽车: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汇汽车服务集 团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广汇汽车服务集团 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阅读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资料 的基础上,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认真审议了公司关 于全资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本次购买相关资产构成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的运营和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有助于增强公司的竞争力,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将全资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沈进军、程晓鸣、梁永明 2020年9月1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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