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粤港湾控股:深圳城市更新项目的潜在收购;及东莞虎门项目的进展

时间:2020年09月16日 23:40:33 中财网
原标题:粤港湾控股:深圳城市更新项目的潜在收购;及东莞虎门项目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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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GDONG – HONG KONG GREATER BAY AREA
HOLDINGS LIMITED

粵港灣控股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
1396)

深圳城市更新項目的潛在收購;

東莞虎門項目的進展


就潛在收購事項訂立諒解備忘錄

粵港灣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本集團」)董事(「董事」)會(「董
事會」)欣然宣佈,於
2020年9月16日(交易時段後),本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與
潛在賣方(定義見下文)訂立具法律約束力的諒解備忘錄(「諒解備忘錄」),據此,
訂約雙方同意真誠協商就潛在收購事項(定義見下文)訂立正式協議。諒解備忘
錄的主要條款概述如下:

訂約方:
(i) 中寶港灣置地有限公司,為本公司全資附屬公司(「潛
在買方」);與
(ii) 深圳市嘉信福實業集團有限公司、深圳市新立鴻投資
有限公司及周正先生(統稱「潛在賣方」)
目標公司及
目標項目:
深圳市中鴻信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目標公司」)

– 1 –



於本公告日期,目標公司為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註
冊成立的有限公司,主要從事房地產開發和管理、房地產
經紀、顧問及投資。

按照潛在賣方提供的資料,目標公司現時控制和跟進位於
深圳市鹽田區沙頭角街道北部的山泉小區城市更新單元項
目(「目標項目」或「鹽田項目」)。據深圳市鹽田區政府公告
的《2018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單元計劃鹽田區第三批計劃》,
擬作重新發展的土地面積約15,600平方米,擬更新方向為
居住和商業功能,其中不少於約
3,370平方米的土地擬作城
市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或其他公共利益用途。目標項
目位於在建地鐵8號線沙頭角站500米範圍內。

標的事宜及代價:受進一步協商和正式協議所載的條款及條件所限,潛在買
方擬購入,而潛在賣方擬出售目標公司的全部已發行股本
(「潛在收購事項」),總代價約為人民幣
58百萬元。

誠意金:潛在買方及潛在賣方於簽署諒解備忘錄後將開立共同控
制的銀行戶口。潛在買方須於戶口開立後三個工作天內將
誠意金人民幣5百萬元(「誠意金」)存入該戶口。

排他條款和盡職審
查:
自諒解備忘錄日期起至
2020年9月30日止期間(「排他期間」),
潛在賣方不得就潛在收購事項或任何可能出售目標公司
的任何股權、資產或業務與任何其他方簽署任何協議。如
潛在賣方違反上述排他條款,潛在賣方須向潛在買方支付
雙倍誠意金之金額的違約金。


– 2 –



潛在買方將於排他期間就潛在收購事項進行盡職審查。在
潛在買方滿意盡職審查的結果後,潛在買方與潛在賣方同
意就落實潛在收購事項的詳細條款和條件進行磋商,並簽
立正式股份轉讓協議。


諒解備忘錄終止:如於2020年9月30日前訂約各方未能就潛在收購事項取得
共識,或無法簽立任何正式股份轉讓協議,諒解備忘錄將
自動終止。如諒解備忘錄自動終止或潛在買方單方面終止
諒解備忘錄,潛在賣方須將誠意金退還潛在買方。


董事經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深知、盡悉及確信,潛在賣方及其最終實益擁有人
均為獨立於本公司及其關連人士(定義見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
則(「上市規則」))且與本公司及其關連人士並無關連的第三方。由於潛在收購
事項涉及上市規則第14.07條項下的所有適用百分比率均低於5%,故潛在收購
事項並不構成上市規則第14章項下本公司的須予公布交易。


進行潛在收購事項的理由及裨益

本集團近期基於戰略升級進行了公司更名,新名稱寓意著本集團立足於大灣
區,形成「
1+3+N」的戰略布局:以大灣區為總部基地和戰略價值高地,重點深
耕大灣區輻射的「贛湘桂」三大區域,並精選發展環渤海、長三角區域、中部區
域、西部區域和山東區域的潛力城市。


目標公司及目標項目位於大灣區的深圳市,並提供了城市更新項目的發展機
會,符合本公司著力在大灣區發掘城市更新項目的最新業務戰略。基於上文所
述,董事會認為,潛在收購事項(如落實)符合本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


– 3 –



東莞虎門項目的進展

本公司於2020年第二季度起就潛在東莞虎門項目的城市更新展開一系列工作。

潛在東莞虎門項目位於東莞市虎門鎮大寧東片區與長安交界處、虎門鎮村頭
社區(「虎門項目」)。目前虎門項目已經取得東莞市城鄉規劃局出具的《東莞市
建設用地規劃條件》,該項目的用地性質為居住用地,可開發用地面積約
3萬平
方米。目前虎門項目的城市更新方案已經提交給東莞市自然資源局審批,預計
2020年11月可獲得最終批准,並預計
2020年12月可簽署《土地出讓合同》,完成該
項目的確權。虎門項目預計容積率
2.76,計容建築面積約
8萬平方米,總建築面
積約
12萬平方米,虎門項目旨在成為東莞市虎門鎮有影響力的品牌智創品質
生活社區。


虎門項目(如落實)及鹽田項目(如落實)的發展是本集團在大灣區發展城市更新
項目的重大里程碑,標誌著本集團在戰略聚焦大灣區的道路上邁出了堅實的
一步。


本集團致力保持其增長動力,對新業務戰略導向下的未來業務發展保有信心。

本集團預計2020年全年合約銷售較2019年將增長約30%至40%,並將會確認收入
約人民幣30億元;亦預計,本集團
2021年至2022年的全年合約銷售將按複合年
增長率約70–80%增長。


上文披露的數據為本公司管理層的初步估算,可能有別於本公司將刊發的經
審核綜合財務報表的數字。上述數據不擬亦不應構成任何投資意見。股東及本
公司有意投資者在買賣本公司股份時務請審慎行事。


承董事會命

粵港灣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兼執行董事

王再興

香港,
2020年9月16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執行董事為王再興先生、蔡鴻文先生、曾雲樞先生、王
德文先生及楊三明先生;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為趙立華先生、林智遠先生及
岳崢先生。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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