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华住集团:公布发售价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聯交所」)及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 司(「香港結算」)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 示概不會就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 任。 本公告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收購、購買或認購任何證券的邀請或要約。本公告並非招股章程。 潛在投資者於決定是否投資所提呈發售的股份前應閱覽華住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刊發日期 為2020年9月11日的香港招股章程(「招股章程」),以獲得有關全球發售的詳細資料。 本公告不會直接或間接於或向美國(包括美國的領土及屬地、任何州以及哥倫比亞特區)發表、 發行、分派。本公告並非在美國境內購買或認購證券的要約或邀請或其組成部分。除非已根 據1933年美國《證券法》(以不時經修訂者為準)(「美國《證券法》」)進行登記或獲豁免遵守美國 《證券法》的登記規定,否則證券不得在美國發售或出售。凡在美國公開發售我們的任何證券, 均須以刊發可從我們獲得的招股章程的方式進行。該招股章程將載有有關我們及我們的管理層 以及財務報表的詳盡資料。我們正根據我們於2017年10月26日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遞交的 F-3ASR表格的暫擱註冊聲明在美國進行本公告所描述的證券的公開發售。 除本公告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招股章程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就全球發售而言,高盛(亞洲)有限責任公司(作為穩定價格操作人(「穩定價格操作人」))、其 聯屬人士或任何代其行事的人士(代表承銷商)可於上市日期及之後一段有限期間內進行交易, 藉以穩定或支持股份市價高於原應達至的水平。然而,穩定價格操作人、其聯屬人士或任何代 其行事的人士均無責任進行任何穩定價格行動。該等穩定價格行動一經開始,穩定價格操作 人、其聯屬人士或任何代其行事的人士可全權酌情決定進行,並可隨時終止。任何該等穩定價 格行動須於遞交香港公開發售申請截止日期後第30日結束。該等穩定價格行動一經採取,可於 所有獲准進行上述行動的司法管轄區進行,惟在任何情況下均須遵守所有適用法律、規則及監 管規定,包括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項下的香港法例第 571W章《證券及期貨(穩 定價格)規則》(經修訂)。 潛在投資者務請注意,採取維持股份價格的穩定價格行動的時間不得超過穩定價格期,即由 上市日期開始,並預期將於2020年10月16日(即遞交香港公開發售申請截止日期後第 30日)屆 滿。於該日後,不得再採取任何穩定價格行動,股份需求及股份價格或會因而下跌。 1 Huazhu Group Limited 華住集團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票代碼:1179) 公佈發售價 我們欣然宣佈,國際發售與香港公開發售的最終發售價(「發售價」)均已確定為每 股發售股份 297港元。本公司參照納斯達克美國預託股份於 2020年9月15日(定價 日前的最後交易日)的收市價等因素釐定發售價。待香港聯交所批准後,股份預 期將於2020年9月22日在香港聯交所主板以股票代碼「 1179」開始交易。 本公司的全球發售所得款項總額(扣除承銷費用及發售開支前)(假設超額配股權 未獲行使)預計約為 6,065.4百萬港元。此外,我們已向國際承銷商授出超額配股 權,可由聯席全球協調人(代表國際承銷商)於國際承銷協議日期起至 2020年10 月16日(星期五)(即遞交香港公開發售申請截止日期後第30日)期間任何時間行 使,要求我們根據國際發售按國際發售價額外配發及發行最多合共3,063,300股發 售股份(即不超過全球發售項下初步可供認購發售股份總數的 15%),以(其中包 括)補足國際發售的超額分配。 我們計劃將全球發售的淨所得款項用於下列用途: (i) 約40%將用於支持我們的資本支出及開支,以加強我們的酒店網絡,包括新 酒店開業以及我們的現有酒店的升級及持續維護。 (ii) 約30%將用於償還我們於2019年12月提取的部分循環信貸融資500百萬美元。 (iii) 約20%將用於提升我們的技術平台,包括我們的華住會。 (iv) 約10%將用於一般公司用途。 有關進一步詳情,請參閱招股章程「所得款項用途」一節。 2 我們將於2020年9月21日(星期一)或之前就全球發售淨所得款項、國際發售踴躍 程度、香港公開發售的申請水平及香港發售股份的分配基準另行刊發公告。 承董事會命 華住集團有限公司 季琦 執行董事長 香港,2020年9月16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會包括董事季琦先生(執行董事長)、張敏女士、 Sébastien, Marie, Christophe BAZIN先生及張尚稚先生;獨立董事吳炯先生、趙彤 彤女士、尚健先生、許廷芳先生及曹蕾女士;Sébastien, Marie, Christophe BAZIN 先生之替任董事,Gaurav BHUSHAN先生。 3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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