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柏荣集团控股:委任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 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 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PAK WING GROUP (HOLDINGS) LIMITED 柏榮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 8316) 委任執行董事 兼行政總裁 董事會欣然宣佈,劉亦樂先生已獲委任為本公司執行董事兼行政總裁,自2020 年9月16日起生效。 柏榮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欣然宣佈,劉亦 樂先生(「劉先生」)已獲委任為本公司執行董事兼行政總裁,自 2020年9月16日起 生效。 有關劉先生之履歷 劉先生, 58歲,自 2014年起一直為卓絡有限公司的董事總經理,負責為一些香港 上市公司及中國國有企業提供不同項目規劃的專業諮詢,自 2019年9月起為栢誠 貿易有限公司的董事。劉先生自 2017年1月至 2018年8月擔任本公司的獨立非執行 董事,並自 2017年12月至 2019年11月擔任廣駿集團控股有限公司(一間於香港聯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GEM上市的公司(股份代號: 8516))的非執行董 事。於 2003年至 2009年間,劉先生擔任JB Group的集團顧問,負責 JB Group的項目 投資及財務策劃。於 1983年至 2003年間,彼擔任香港不同主要銀行的客戶經理, 例如渣打銀行、香港星展銀行及亞洲商業銀行。 本公司已與劉先生訂立服務協議,初始期限自 2020年9月16日起計為期3年,可由 其中一方提前三個月向另一方發出書面通知予以終止。劉先生的委任將遵守本公 – 1 – 司組織章程細則的一般退任及膺選連任規定。劉先生將合資格收取董事年薪 240,000港元。劉先生的薪酬乃經參考現行市況、董事職責、責任及表現而釐定。 除本文所披露者外,於本公告日期, (i)劉先生並無於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擔 任任何職位,亦無與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級管理層或主要或控股股東(定義見聯 交所GEM證券上市規則(「 GEM上市規則」))有任何關係; (ii)劉先生於過往三年概 無在證券於香港或海外的任何證券市場上市的其他公眾公司擔任任何董事職務或 擁有任何其他重要任命及專業資格;及 (iii)劉先生並無於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聯法 團的任何股份、相關股份或債券中擁有及被視為擁有根據香港法例第 571章證券 及期貨條例第 XV部須予披露的任何權益或淡倉。 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概無有關委任劉先生的資料須提請本公司股東垂注,亦無 任何有關劉先生的資料根據GEM上市規則第 17.50 (2) (h)至 (2) (v)條須予以披露。 董事會謹此歡迎劉先生加入董事會。 承董事會命 柏榮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執行董事 黃展韜 香港, 2020年9月16日 於本公告日期,執行董事為黃展韜先生及劉亦樂先生;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為佘振 宇先生、李仁生先生及李文洋先生。 本公告之資料乃遵照 GEM證券上市規則而刊載,以提供有關本公司的資料。董事 就本公告共同及個別承擔全部責任,並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彼等所深 知及確信,本公告所載資料在各重大方面均屬準確及完備,並無誤導或欺詐成 分,且並無遺漏任何其他事項,致使本公告所載任何陳述或本公告有所誤導。 本公告將由刊發日期起計至少七天在GEM網站www.hkgem.com之「最新公司公告」 一頁上刊登,並將於本公司網站www.pakwingc.com刊登。 – 2 –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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