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国泰 君安证券”)已于2020年7月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 1519号批复核准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余额不超过300亿元(含300亿 元)的短期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其中本期债券为第二期发行,本期债券 名称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以 下简称“本期债券”),债券简称为20国君S2,债券代码为163833。 二、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50亿元(含50亿元),每张面值人民币100 元,发行数量不超过5,000万张(含5,000万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三、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期债 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 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 易行为无效。 四、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 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评级为A-1级;截至2019年12月31日, 发行人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460.94亿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发行人未经审 计的净资产为1,413.08亿元。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84.09亿元(2017年、 2018年和2019年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次发 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 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 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的上市条件。 六、本期债券为361天固定利率债券。 七、增信措施: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八、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2.6%-3.6%,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 档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发行人和主承销 商将于2020年9月17日(T-1日)向网下专业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 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20年9月18日 (T日)在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 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九、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 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 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 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中“(六)配售”。 十、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 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一、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 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十二、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 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1。本期债券符合进 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十三、网下发行面向专业投资者。专业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10,000 手(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0手(1,000万元)的整数倍。主 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投资者应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得协商报价或故意 压低或抬高价格或利率,获得配售后投资者应严格履行缴款义务。 十四、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 公开发行2020年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 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国泰君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与本次 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可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查询。 十五、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4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发行主体、公司、 本公司、国泰君安、国泰 君安证券 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主承销商 指 本期债券发行以及存续期间内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的总称 牵头主承销商、受托管理 人、中信建投证券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簿记管理 人 指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 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短期公司 债券(第二期) 募集说明书 指 本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短期公 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面向专业投资者)》 专业投资者 指 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法律、法 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网下询价日 指 为本期发行接受专业投资者网下询价的日期 工作日 指 每周一至周五,不含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发行首日、网下认购起始 日 指 为本期发行接受投资者网下认购的起始日期 《管理办法》 指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短期公司债券(第 二期),债券简称为20国君S2,债券代码为163833。 3、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公开发行面值余额不超过300亿元(含300亿元), 采用分期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为第二期发行,本期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亿 元(含50亿元)。 4、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361天固定利率债券。 6、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7、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将以公开方式 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专业投资者进行询价后,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 人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投资者直接向簿记管理人发出申购订 单,簿记管理人负责记录申购订单,最终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申购情况确 定本期债券的最终发行利率。 8、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 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采取 网下面向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结果 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9、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10、债券形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 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 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1、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12、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期债券获得该 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3、起息日:自发行截止日开始计息,即2020年9月21日。 14、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1年9月17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付息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5、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9月17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 假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6、本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的利息和本金支付将通过本期债券的托管机构 办理。具体利息和本金支付办法将按照本期债券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17、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 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 信用等级为A-1级。 18、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19、簿记管理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20、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组成承销团余额包销 22、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业务运营需要,调整 公司债务结构,偿还到期债务,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用途,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 23、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户名: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账号: 1001202919025738797 中国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102290020294 24、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25、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 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26、质押式回购安排: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1级。本期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发行人拟向上交所及 债券登记机构申请新质押式回购安排。 27、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 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28、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2日 (2020年9月16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和评级报告 T-1日 (2020年9月17日) 网下询价(簿记) 确定票面利率 T日 (2020年9月18日)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网下认购起始日 T+1日 (2020年9月21日) 网下认购截止日 网下专业投资者于当日15:00之前将认购款划至 簿记管理人专用收款账户 T+2日 (2020年9月22日) 发行结果公告日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 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专业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对象/网下投资者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 专业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专业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 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期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的询价区间为2.6%-3.6%。最终的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 果,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20年9月17日(T-1日),参与询价的投 资者必须在2020年9月17日(T-1日)14:00-17:00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以 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一)传真或邮件发送至簿记 管理人处。 经簿记管理人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可以延长网下利率询价时间。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询价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10个询价利率,询 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含1000万),并为 1000万的整数倍;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投资者对该申购利率的实际投资需 求金额(具体见本公告填表说明第6条之填写示例); (7)每家专业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投资 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后到达的视为 有效,其余的均视为无效。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在2020年9月17日(T-1日)14:00-17:00, 将以下文件传真或邮件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并电话确认: (1)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有效印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 申请表》(附件一);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 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有效印章); (3)簿记管理人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上述资料提供不齐全的,簿记管理人有权认定投资人提交的申购无效。投资 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或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 即构成投资者发出的、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 簿记管理人处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簿记管理人 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 请表》。 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或邮件发送至簿记管 理人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 传真:021-33389827 簿记邮箱:zqbj@swhysc.com 电话:021-33389956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 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2020年9月18日(T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 的票面利率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专业证券账户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 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来源必须符 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网下预设发行规模为不超过50亿元(含50亿元)。专业投资者网 下最低申购单位为10,000手(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0手(1,000 万元)的整数倍。每个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 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交易日,即2020年9月18日(T日)的9: 00-17:00和2020年9月21日(T+1日)的9:00-15:00。 (五)认购办法 1、参与本期债券网下认购的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自行承担 有关的法律责任。凡参与本期债券网下认购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登记公司 的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必须在 2020年9月17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拟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专业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簿记管理人, 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专业投资者认购意向与其协商确定配售数量,并向专业投资 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或签订《网下认购协议》。 (六)配售 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资者的获配 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 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进行 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 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 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 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资金划付 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20年9月21日 (T+1日)15:00前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应注明专业投 资者全称和“20国君S2”字样,同时向簿记管理人传真划款凭证。 账户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账号:11001085200059507005 开户银行:建行北京丰盛支行 大额支付系统号:105100003138 (八)违约认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2020年9月21日(T+1日)15:00前缴足认购款的专业投资者将 被视为违约认购,簿记管理人有权取消其认购。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 者认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五、风险提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 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短期公司债 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及附件三《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 风险揭示书》。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1、发行人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贺青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国泰君安大厦17层 联系人:沈凯、谢佐良 电话:021-38676309 传真:021-38670309 2、牵头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2203室 联系人:周伟、李华筠、董. 电话: 021-68801581 传真: 021-68801551 3、联席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层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39层 联系人:李敏宇、刘秋燕、王宏志、黄珏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9955 (以下无正文) 附件一: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其经办人或其他有权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 章,传真或邮件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后,即构成申购人发出的、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 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簿记管理人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姓名 传真号码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证券账户名称(上海) 证券账户号码(上海)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 询价利率区间2.6%-3.6% 申购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非累计) 获配总量不超最终发行量 的比例要求(如有) 重要提示: 本期为非累计申购,单一利率最低申购额为1,000万元整,超过1,000万的为1,000万的整数倍。 参与网下询价的专业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章后,于2020 年9月17日(T-1日)14:00-17:00连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 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传真或邮件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 传真:021-33389827 簿记邮箱:zqbj@swhysc.com 电话:021-33389956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未经与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本认购申请表不可 撤销,申购单的送达时间以簿记室传真显示时间为准; 2、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期申购行为及本期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 关规定及其他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并将在认 购本期债券后依法办理必要的手续; 3、申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制定的本期网下发行申购规则;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 有权依据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申购金额最终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所确定 的最终配售结果和相关费用的安排; 4、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或《网下认购协议》规 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簿 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 分之五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和主承销商由此遭受的损失; 5、申购人理解并确认,本次申购资金不是直接或者间接来自于发行人及其利益相关方,或配合发行 人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未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 方接受发行人提供财务资助等行为。 6、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机构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期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 情况,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期发行; 7、申购人理解并确认,自身不属于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等任意一种情形。如是,请打勾确认所属类别: (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 ( )发行人的其他关联方 8、申购人承诺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存在协商报价、故意压低或抬高利率、 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9、申购人已阅知《专业投资者确认函》(附件二),并确认自身属于( )类投资者(请填写附 件二中投资者类型对应的字母); 若投资者类型属于B或D,并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的,请打勾确认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 业协会标准规定的专业投资者。( )是 ( )否 10、申购人已详细、完整阅读《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件三),已知悉本期债券的 投资风险并具备承担该风险的能力; 11、申购人理解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有权视需要要求申购人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加 盖公章的营业执照、以及监管部门要求能够证明申购人为专业投资者的相关证明;簿记管理人有权视 需要要求申购人提供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授权书。(如申购人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文件,簿记管理 人有权认定其申购无效。) 经办人或其他有权人员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专业投资者确认函(以下内容不用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 发行方案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并将下方投资者类型前的对应字 母填入《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办法》(2017年修订)之规定,请确认本机构的投资者类型,并将下方投资者类型前的对应字 母填入《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 (A)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 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 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B)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 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 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阅读下方备注项) (C)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D)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如为合伙企业拟将 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阅读下方备注项); (E)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 1、申购前20个交易日名下金融资产日均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 收入不低于50万元; 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 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第一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 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金 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 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F)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专业投资者。请说明具体类型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如有)。 备注:如为以上B或D类投资者,并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 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所 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并在《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勾选相应栏位。 附件三: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以下内容不用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但应被视为本申请表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尊敬的投资者: 为使贵公司更好地了解投资公司债券的相关风险,根据交易所关于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 性管理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特为您(贵公司)提供此份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关注 以下风险。 贵公司在参与公司债券的认购和交易前,应当仔细核对自身是否具备专业投资者资格, 充分了解公司债券的特点及风险,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考虑是否适合参与。 具体包括: 一、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标准券欠库风险、 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内部制度(若为 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 三、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或无资 信评级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投资者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 险。 七、投资者在回购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 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 八、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 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 特别提示: 本《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认购和交易的所有风险。 贵公司在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前,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 关业务规则,确认已知晓并理解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 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参与认购和交易的相应风险,避免因参与债券认购 和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附件四: 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需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 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2、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3、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申购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 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 4、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资者 的新增的投资需求,每一标位单独统计,不累计; 5、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6、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 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4.30% - 4.6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 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申购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非累计) 4.30% 2,000 4.40% 4,000 4.50% 7,000 4.60% 10,000 — —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30%时,该询价要约无效;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40%,但高于或等于4.30%时,新增有效申购金额为2,000 万元,有效申购总额为2,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50%,但高于或等于4.40%时,新增有效申购金额为4,000 万元,有效申购总额为6,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60%,但高于或等于4.50%时,新增有效申购金额为7,000 万元,有效申购总额为13,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4.60%时,新增有效申购金额为10,000万元,有效申购 总额为23,000万元。 7、参与网下利率询价的专业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章 后传真或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 8、投资者须以传真方式或发送邮件参与本期网下利率询价。 传真:021-33389827 簿记邮箱:zqbj@swhysc.com 电话:021-33389956。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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