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 发行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本公司”)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 150亿元(含 150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 简称“本次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20〕1541号” 文件批准。 2、发行人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 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30亿元(含 30亿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发行价格为 100元/张。 3、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基础期限为 3年,以每 3个计息年度为 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品种债券期限延长 1个周期(即 延长 3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全额兑付本品种债券;品种二基础期限为 5年, 以每 5个计息年度为 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品种债券期 限延长 1个周期(即延长 5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全额兑付本品种债券。本 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 4、本期债券评级为 AAA,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截至 2020年 3月末,发 行人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 3,187,430.6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81.41%;公司 2017 年、 2018年重述合并报表口径及 2019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分别为 40,358.40万元、 133,434.99万元和 115,072.07万元,最近三个会计年 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96,288.49万元,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6、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 3.50%-4.50%,品种二票面利率预 1 设区间为 4.00%-5.00%。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 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以簿记建档方式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0年 9月 17日( T-1日)向网下专业投资者利率 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 于 2020年 9月 18日( T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 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7、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符 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发行人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债券登记机 构申请新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及 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8、本期债券采取网下询价配售的方式面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适当性管理办法》 ”)规定的专业 投资者发行。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情况进行配售。配售原则详见本 公告“三、网下发行”中“(六)配售”。 9、网下发行面向专业投资者。专业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询 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专业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0万元(含 1,000万元),超过 1,000万元的必须是 1,000万元的整数倍。 10、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 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资者应遵循独立、 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得协商报价或者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或利率, 获得配售后应严格履行缴款义务。 11、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 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2、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 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13、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 2 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北京建工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 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 明书》,有关本期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可前往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进行查询。 14、有关本期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15、如遇市场变化,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后可以延长本期债券的 簿记时间或者取消发行。 3 释义 在本发行公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指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北京建 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 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经发行人 2020年 3月 3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于 2020 年 3月 30日经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 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不超过 150亿元(含 150亿元)的可 续期公司债券 本次债券项下的 2020年度首期债券,即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 (第一期) ” 本次债券的发行 本期债券的发行 在本次发行过程中必需的文件、材料或其他资料及其所有修改 和补充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 就本期债券而言,通过认购、受让、接受赠与、继承等合法途 径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主体,两者具有同一涵义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承销协议的约定,发行人指定本期债券的联席主承销商为 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 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指 本次债券指 本期债券指 本次发行指 本期发行指 发行文件指 财政部指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指 交易所、上交所指 《债券管理办法》指 《适当性管理办法》 《公司法》指 《证券法》指 董事会指 投资者、持有人指 登记结算机构、债券登 记机构 指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 理人、债券受托管理 人、东兴证券 指 联席主承销商指 发行人律师、律师指 评级机构、东方金诚指 会计师事务所指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 工作日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假日 或休息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假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 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定假日)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利率(价格)区间后,投资人发出 申购定单,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投资人认购债券利率(价格)及 数量意愿,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价格) 并进行配售的行为 交易日指 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指 簿记建档指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公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总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 入造成的。 5 一、本期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发行主体: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债券名称: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30亿元(含 30亿元)。 4、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 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基础期限为 3年,以每 3个 计息年度为 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品种债券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即延长 3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品种债券;品种二基 础期限为 5年,以每 5个计息年度为 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 将本品种债券期限延长 1个周期(即延长 5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 付本品种债券。 6、品种间回拨选择权: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发行人和主承销 商将根据网下簿记建档情况,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品种间回拨比例 不受限制。 7、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 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首 个周期的票面利率将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专业投资者的簿记建档结果 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在首个周期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周期重置一次。 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后续周期的票面利率调 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 300个基点。初始利差为首个周期的票面利 率减去初始基准利率。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 利率在利率重置日不可得,当期基准利率沿用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 品种一的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 250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 (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 6 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 3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 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后续周期的当期基准利率为票面利率重置日 前 250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 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 待偿期为 3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 品种二的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 250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 (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 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 5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 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后续周期的当期基准利率为票面利率重置日 前 250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 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 待偿期为 5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 8、发行人续期选择权: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基础期限为 3年, 以每 3个计息年度为 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品种债券期 限延长 1个周期(即延长 3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品种债券; 品种二基础期限为 5年,以每 5个计息年度为 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 有权选择将本品种债券期限延长 1个周期(即延长 5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 期全额兑付本品种债券。发行人应至少于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付息日前 30个工 作日,在相关媒体上刊登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 9、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本期债券附设发行人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除非 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 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 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 利息的行为。如发行人决定递延支付利息的,发行人应在付息日前 10个交易日 在相关媒体上刊登《递延支付利息公告》。 递延支付的金额将按照当期执行的利率计算复息。在下个利息支付日,若发 行人继续选择延后支付,则上述递延支付的金额产生的复息将加入已经递延的所 有利息及其孳息中继续计算利息。 7 10、强制付息及递延支付利息的限制: (1)本期债券的强制付息事件:付息日前 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公 司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 1)向普通股 股东分红; 2)减少注册资本。 (2)本期债券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若发行人选择行使延期支付利息权, 则在延期支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发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1)向普 通股股东分红; 2)减少注册资本。 11、偿付顺序:本期债券的本金和利息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 人普通债务。 12、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1)发行人因税务政策变更进行赎回 发行人由于法律法规的改变或修正,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改变或修正而 不得不为本期债券的存续支付额外税费,且发行人在采取合理的审计方式后仍然 不能避免该税款缴纳或补缴责任的时候,发行人有权对本期债券进行赎回。 发行人若因上述原因进行赎回,则在发布赎回公告时需要同时提供以下文件: ①由发行人授权代表及财务负责人签字的说明,该说明需阐明上述不可避免 的税款缴纳或补缴条例; ②由会计师事务所或法律顾问提供的关于发行人因法律法规的改变而缴纳 或补缴税款的独立意见书,并说明变更开始的日期。 发行人有权在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变更后的首个付息日行使赎 回权。发行人如果进行赎回,必须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即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 规司法解释变更后的首个付息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告(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 规司法解释变更日距付息日少于 20个交易日的情况除外,但发行人应及时进行 公告)。赎回方案一旦公布,不可撤销。 (2)发行人因会计准则变更进行赎回 8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 2017〕7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 2017〕14号),发行人将本 期债券计入权益。若未来因企业会计准则变更或其他法律法规改变或修正,影响 发行人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本期债券计入权益时,发行人有权对本期债券进行赎 回。 发行人若因上述原因进行赎回,则在发布公告时需要同时提供以下文件: ①由发行人授权代表及财务负责人签字的说明,该说明需阐明发行人符合提 前赎回条件; ②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对于会计准则改变而影响公司相关会计条例的情 况说明,并说明变更开始的日期。 发行人有权在该会计政策变更正式实施日的年度末行使赎回权。发行人如果 进行赎回,必须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告(会计政策变更正式实施 日距年度末少于 20个交易日的情况除外,但发行人应及时进行公告)。赎回方案 一旦公告,不可撤销。 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当期利息及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如有)向投资 者赎回全部本期债券。赎回的支付方式与本期债券到期本息支付相同,将按照本 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 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存续。 除以上两种情况以外,发行人没有权利也没有义务赎回本期债券。 13、会计处理:本期债券设置发行人可续期选择权及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 2017〕7号)、《企 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 2017〕14号),发行人将本期债 券分类为权益工具。 14、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 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 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交易、质押等操作。 9 15、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面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 记建档结果进行债券配售。 16、配售规则: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专 业投资者的获配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 原则进行: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 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 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 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的原则进行配 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决定本期债 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17、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18、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 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 理。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 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9、发行首日: 2020年 9月 18日。 20、起息日: 2020年 9月 21日。 21、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按登记机构相关规定处理。在利息 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 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22、付息日:本期债券品种一首个周期的付息日期为 2021年至 2023年间每 年的 9月 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 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品种二首个周期的付息日期为 2021年至 2025年 间每年的 9月 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23、兑付日: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 10 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24、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 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 规定办理。 25、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26、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7、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8、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9、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承销协议的规定,发行人指定本期债券联席主承销 商为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0、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在监管银行开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及本息偿付。 31、拟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32、上市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期 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33、新质押式回购: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均为 AAA,符 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发行人拟向上交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申请新 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上交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的相 关规定执行。 34、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及 下属子公司有息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 35、税务提示:根据《关于永续债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税 11 务总局公告 2019年第 64号),企业发行永续债,应当将其适用的税收处理方法 在证券交易所、银行间债券市场等发行市场的发行文件中向投资方予以披露。发 行人对本期债券的利息支出将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投资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 息收入应当依法纳税。除此以外,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人 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其他税款亦由投资人承担。 (二)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如下: 日期发行安排 T-2日 (2020年 9月 16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和评级报告 T-1日 (2020年 9月 17日) 簿记建档 网下询价确定票面利率 T日 (2020年 9月 18日)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发行首日、网下发行起始日 簿记管理人向获得网下配售的专业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 书》或《网下认购协议》 T+1日 (2020年 9月 21日) 网下发行结束日 专业投资者于当日 15:00前将认购款划至主承销商专用收款账户 T+2日 (2020年 9月 22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向专业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法律、 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专业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应 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管理办法》、《适当性管理办法》及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 3.50%-4.50%,品种二票面利率预设区 12 间为 4.00%-5.00%。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 档结果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 2020年 9月 17日( T-1日),参与询价的投 资者必须在 2020年 9月 17日( T-1日) 14:00至 17:00将《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 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 价及申购申请表》(以下简称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传真至簿记管理 人处。经簿记管理人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可以延长网下利率询价时间。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机构投资者需正确填写《申购申请表》。填写《申购申请 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 (2)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 0.01%; (3)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4)每个询价利率上的认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00万元(含 1,000万元), 并为 1,000万元( 10,000手, 100,000张)的整数倍; (5)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该申 购利率时,投资人的新增的投资需求,每一标位单独统计,不累计。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专业投资者应在 2020年 9月 17日( T-1日) 14:00-17:00之 间将以下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注:使用业务专用章或部门章 的,须随附提交公司公章对业务专用章或部门章的授权委托书)资料传真至簿 记管理人处,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簿记时间: (1)《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附件一)、《专业投资者确认函》(附件 二)、《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件三);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 文件复印件; 13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包 括但不限于:经营金融业务的许可文件、金融产品的证明文件等),以及监管部 门要求能够证明申购人为专业投资者的相关证明。 簿记管理人也有权根据询价情况、与机构投资者的历史交易信息以及与参与 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的确认单方面豁免或者降低上述资质 证明文件的要求。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即 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每家专业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 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则以最后到达的视为有效,之前的均视为无效。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 010-66551295、010-66551622; 传真: 010-66551365、010-66551366; 申购专用邮箱: bondbook@dxzq.net.cn(在专用邮箱出现故障无法收到邮件 的情况下,启用应急邮箱 bondbook@163.com);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 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 2020年 9月 18日( T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 定的票面利率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法律、法规 禁止购买者除外),包括未参与网下询价的专业投资者。专业投资者的申购资金 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30亿元。 14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每个专业投资者的最低申购单位为 10,000手( 1,000万 元),超过 10,000手的必须是 10,000手( 1,000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 有规定的除外。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 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 2个交易日,即 2020年 9月 18日( T日)和 2020年 9月 21日( T+1日)。 (五)申购办法 1、凡参与簿记建档的专业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登记公司开立的合格证券 账户。尚未开户的专业投资者,必须在 2020年 9月 17日( T-1日)前开立证券 账户。 2、欲参与网下认购的专业投资者须参与网下询价,具体文件清单详见本公 告之“二、网下专业投资者利率询价”之“(四)询价办法”。 (六)配售 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专业投资者的获配 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 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进行 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 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 的原则配售;如遇到在发行利率水平上投标量超过可分配额度情况,则按各投资 者占总投标量的比例配售可分配额度,簿记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 在参与网下询价的专业投资者的有效申购意向已获得满足的情况下,簿记管理人 可向未参与网下询价的专业投资者的网下申购进行配售。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 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缴款 15 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应按照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 2020年 9月 21 日( T+1日) 15:00前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应注明“专 业投资者机构名称 +债券简称 +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簿记管理人传真划款凭 证。 账户户名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金融中心支行 账号 322056023692 开户行大额支付行号 104100005073 (八)违约申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 2020年 9月 21日( T+1日) 15:00前缴足认购款的投资者将被视 为违约申购,簿记管理人有权取消其认购。 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 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认购费用 本期债券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五、风险提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期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 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六、发行人、主承销商和其他承销机构 (一)发行人: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广莲路 1号 法定代表人:樊军 信息披露负责人:王善才、柯希胜 联系人:何丕琼 16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莲路 1号 联系电话: 010-63928916 传真: 010-63928600(二)牵头主承销商 /簿记管理人 /受托管理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号(新盛大厦) 12、15层 联系人:王化民、刘松芳、王思维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号(新盛大厦) 12、15层 电话: 010-66555637 传真: 010-66555435(三)联席主承销商 1、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 26层 法定代表人:刘宛晨 联系人:李康、徐国卫、陈晶晶、潘建东、李雅婷、毕玉堂、葛立群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 8号国润大厦 17层 联系电话: 010-68000310 传真: 010-62615550 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 2-6层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许进军、余俊琴、王宇、陈嘉明 17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企业大厦 C座二层 电话: 010-66568411 传真: 010-66568704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栋 401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A座 3层 法定代表人:江禹 联系人:李航、吴震、于蔚然、姜姗 联系电话: 010-57615900 传真: 010-57615902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联系人:杨杰、范明、贾东良、高博、崔振、周大川、熊雅晴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号天圆祥泰大厦 15层 联系电话: 010-57061597 传真: 010-88027190 (以下无正文) 18 附件一: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其经办人或其他有权人员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后,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后, 即构成申购人发出的、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 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簿记管理人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 经办人姓名邮箱 联系电话托管券商席位号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 (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不累计计算) 3+N年期 申购利率区间: 3.50%-4.50%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销售人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 管理人 东兴证券 联席主承销商 财信证券 联席主承销商 银河证券 联席主承销商 华泰联合证券 联席主承销商 海通证券 3+N分配比例 5+N年期 申购利率区间: 4.00%-5.00%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销售人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 管理人 东兴证券 联席主承销商 财信证券 联席主承销商 银河证券 联席主承销商 华泰联合证券 联席主承销商 海通证券 5+N分配比例 重要提示: 本期债券简称及代码:品种一: 20建工 Y1,代码: 175106;品种二: 20建工 Y2,代码: 175107。 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印章后,于 2020年9月17日14:00到17:00之间连同 (a)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b)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c)金融产品的成立或备案证明(如涉及)、(d)《专业投资者确认函》; (e)《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以上印章包括公章、业务专用章或部门章,使用业务专用章 或部门章,须随附提交 (f)公司对业务专用章或部门章的授权委托书。如遇特殊情况,经簿记管理人、发行人协商一致,可 适当延长簿记时间。 申购传真: 010-66551365、010-66551366;咨询电话: 010-6655125、010-66551622。 申购专用邮箱 bondbook@dxzq.net.cn,在专用邮箱出现故障无法收到邮件的情况下,启用应急邮箱 bondbook@163.com。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如申购有比例限制则在本认购申请表中注明,否则视为无比例限制)。 2、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及本期申购款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它适用于自身 的相关法规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并将在认购本期债券后依法办理必要的手续; 3、申购人确认,本次申购资金()是()否直接或间接来自于发行人及其利益相关方,或配合发行人以代持、信托 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或接受发行人及其利益相关方的财务资助; 4、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申购人新增投资需求,非累计; 5、申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制定的本次网下发行申购规则;申购人同意主承销商按照网下利率询价表的申购 金额最终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主承销商所确定的最终配售结果和相关安排; 6、申购人确认:()是()否属于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7、申购人承诺遵循独立、客观、诚信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存在协商报价、故意压低或抬高利率、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 场秩序等行为。 8、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或《网下认购协议》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 将认购款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 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主承销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主承销商由此遭受的损 失; 9、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在经与主管机关协 商后,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申购负责人或经办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月日 附件二:专业投资者确认函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 当性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之规定,本机构为:请 在()中勾选 : ()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 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 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 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 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专业境外机构 投资者( QFII)、人民币专业境外机构投资者( RQFII)。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 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 2000万元; 2.最近 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 1000万元; 3.具有 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 1.申请资格认定前 20个交易日名下金融资产日均不低于 500万元,或者最近 3年个人 年均收入不低于 50万元; 2.具有 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 2年以上金融产 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条第(一)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 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投资者。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 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如理财产品、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债券发行 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标准所规定的的专业投资者。是()否() 机构名称(盖章): 签署日期:年月日 附件三: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一、【总则】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标准券 欠库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适当性】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以 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交易。 三、【信用风险】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 级较低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市场风险】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 风险。 六、【放大交易风险】投资人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 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标准券欠库风险】投资者在回购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 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 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 八、【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 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 九、除上述风险外,投资者还可能面临本金亏损、原始本金损失、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 者财产状况变化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投资 者判断、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解除合同期限等风险。 特别提示:本《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交易的所 有风险。贵公司在参与债券交易前,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债券募集说明书、债券上 市说明书(如有)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确认已知晓并理解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 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参与交易的相 应风险,避免因参与债券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机构名称(盖章): 签署日期:年月日 附件四: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用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申请表 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参与本期网下利率询价发行的专业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3、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30亿元; 4、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00万元(含 1,000万元),超过 1,000万元的 必须是 1,000万元的整数倍; 6、所有档位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资 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7、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 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 4.60%-5.8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 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票面利率申购金额(万元) 4.60% 1,000 4.80% 2,000 5.10% 4,000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60%时,该询价要约无效。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者等于 4.60%,但低于 4.80%时,新增有效申购金额为 1,000 万元,有效申购总额为 1,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者等于 4.80%,但低于 5.10%时,有效申购总额为 3,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者等于 5.10%时,有效申购总额为 7,000万元。 8、参与网下利率询价的专业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部门 章(使用业务专用章或部门章,须随附提交公司公章对业务专用章或部门章的授权委托书)后, 在本发行公告要求的时间内连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金融业务经营许可证 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部门章)传真至主承销 商处。 9、在未获得主承销商同意情况下,每家专业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申购函》,如投资者提交 两份以上(含两份)《申购函》,须征得主承销商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 改后的《申购函》,一般以最终到达的视为有效。 10、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期网下利率询价,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 一概无效。传真: 010-66551365、010-66551366,申购专用邮箱 bondbook@dxzq.net.cn,在专用 邮箱出现故障无法收到邮件的情况下,启用应急邮箱 bondbook@163.com;咨询电话: 010-66551295、010-66551622。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