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易创新: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及相关日常关联交易限额的事前认可意见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拟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及相关 日常关联交易限额 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 ” )的独立董事,我们 在公司第 三 届董事会 第 十二 次会议(以下简称 “ 本次会议 ” )通知发出前,收到了 关于本次会议的相关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我们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及立场,对公司本次会议拟审议 签 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及相关日常关联交易限额 事项 的相关 文件资料进行了认 真审阅,并听取公司的 相关 说明, 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必要 的沟通 , 现就 该议案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 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及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为了满足经 营的需要, 交易具有必要性、合理性, 交易的定价 遵循市场化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 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同意 公司 将《 关于拟签 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及相关日常关联交易限额 的议案 》提交公司第三 届董事 会第 十二 次会议进行审议 ,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 。 (本页 以下 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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