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易创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证券代码:603986 证券简称:兆易创新 公告编号:2020-026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在上述额度范围内, 资金可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投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和 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购买的理财产 品或结构性存款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资 金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度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北京兆易创 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6亿元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 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 以上资金额度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可以滚动使用,并 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本公司拟进行委托理财的金 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投项目推进计划,现阶段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 的情形。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835号《关于核准北京兆易创 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联意(香港)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的批复》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97,780万元。本 次募集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12,956,141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5.47元/股,应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977,799,961.27元。扣除承销费用后,公司此次实际收到募集金额为 人民币942,110,462.3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兴华验字[2019]010066号《验资报告》。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思立微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并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 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 金额 1 14nm工艺嵌入式异构AI推理信号处理器芯片研发项目 27,420.00 5,138.55 2 30MHz主动式超声波CMEMS工艺及换能传感器研发项目 23,480.00 1,041.66 3 智能化人机交互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7,180.00 79.51 4 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 25,500.00 25,500.00 5 置换发行费用及支付中介机构服务费 631.05 621.30 合计 94,211.05 32,381.02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为62,382.42万元,其中包括募 集资金已取得银行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共计552.52万元,支付手续费0.13万元。 公司及上海思立微前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履 行相关决策程序后置换募集资金,目前已包含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中。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将谨慎考察、确定委托对象、理财产品,目前尚未选定受托方及具体产 品。公司拟选定的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安 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 2、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募集资金委托理财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公司委托 理财的进展情况、盈亏情况、风险控制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额度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本次拟 对最高额度不超过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 品或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的理财产品或结构 性存款的发行主体为能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三)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购买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期 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 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或结构 性存款不得质押,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 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 将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五)风险控制分析 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品种为低风险、短期理财 产品。公司进行委托理财,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 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 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公司建立台账对结构性存款产品及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 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 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做好日常资金调配、保证正 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础上实施,风险可控。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两年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8年12月31日 2019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2,860,830,541.44 6,173,524,466.50 负债总额 963,653,042.86 947,479,167.64 资产净额 1,897,177,498.58 5,226,045,298.86 项目 2018年度 2019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19,644,515.93 967,347,203.67 本次委托理财是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 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 用效率。 (二)截止2019 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19.70亿元,本次闲置募 集资金委托理财最高额度不超过6亿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30.46%, 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之规定,公司 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 益。 四、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属于低风险理财产品。受金融 市场宏观政策的影响,购买理财产品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 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可 能具有不确定性。 五、公司内部履行的审批程序 该事项已于2020年3月25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如下: (一)独立董事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 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 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 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的闲置募 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 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产 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能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 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 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 进行的前提下,公司通过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可以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独立财务顾问对兆易创新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尚未收回 本金金额 1 结构性存款 6,000 6,000 44.15 0 2 结构性存款 5,000 5,000 38.36 0 3 结构性存款 4,000 4,000 35.11 0 4 结构性存款 3,000 3,000 16.82 0 5 理财产品 8,000 8,000 24.99 0 6 理财产品 23,000 23,000 70.04 0 7 结构性存款 7,000 7,000 25.80 0 8 结构性存款 7,000 7,000 19.49 0 9 理财产品 3,000 1,500 2.36 1,500 10 结构性存款 6,000 0 0 6,000 11 结构性存款 6,000 0 0 6,000 12 结构性存款 38,000 0 0 38,000 合计 116,000 64,500 277.12 51,5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51,5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9.85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0.46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51,50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13,500 总理财额度 65,000 特此公告。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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