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3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时间:2019年11月08日 22:40:55 中财网
【22:36 TCL集团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TCL集团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2019年11月8日,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547万
股,成交金额1,961.24万元,成交均价3.59元/股。

自首次实施回购至2019年11月8日,公司已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518,908,2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4%,最高
成交价为4.1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13元/股,成交均价为3.41元/股,成交总
金额为176,718.2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为维护股东权益,提升股东价值,公司于2019年1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并于2019
年2月14日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结合股票二级
市场的走势,公司于2019年3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将回购公司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3.80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5.00元/股。公司于2019年2月14日开始实施股份回购,具
体进展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回购符合回购方案及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将继续聚焦科技前沿,开发新型显示技术,向上下游材料、设备等领域
拓展,在核心、基础、高端科技产业寻找兼并重组机会,打造引领科技发展方向
的高端科技产业集团,实现企业高质量成长和股东价值的持续增长。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
定。

2.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年2月14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份成
交量之和992,039,758股的25%。

3.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按照董事会的授权,结合实际市场情况推进回购计划实施,与股东共
享企业价值成长,维护广大股东利益。


【17:51 兴业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兴业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20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上
述议案于2019年8月8日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于
2019年8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
(2019-056)。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回购方案规定的回购期限已经过半,公司尚未实施回购
方案。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及后续回
购安排说明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及《关于上市公司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规定,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限内回
购公司股票:(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
日内;(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仲,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购方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来,公司于10月29日披露了《兴业皮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时在此期间还经历了中秋节、国庆节等多
个非交易日,因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实施回购股份方案。

回购方案规定的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公司将按照回购方案择机实施,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17:51 诚志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诚志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15日召开了第七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
《关于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
有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本次回购的股份部分或全部
用于公司对员工的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及用于公司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具体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原则下,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办理本
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本次回购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9亿元),不低
于人民币4.5亿元(含4.5亿元),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元/股(含
22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之日不超过一年。2018
年11月21日,公司公告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
告编号:2018-078);2018年11月30日,公司公告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
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0);2018年12月7日,公司公告了《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比例达1%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88);2018年12
月26日,公司公告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2%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18-094);2019年1月3日、2019年2月12日、2019年3月5日、2019
年4月2日、2019年5月7日、2019年6月4日、2019年7月2日、2019年8
月2日、2019年9月3日、2019年10月9日、2019年11月2日公司公告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01、2019-002、2019-003、
2019-030、2019-043、2019-047、2019-054、2019-060、2019-065、2019-069、
2019-080)。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请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

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应当在该事实
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11月8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37,749,684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0127%,最高成交价为14.52元/股,最低
成交价为11.21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509,590,780.64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既定方案。

自《回购细则》实施以来,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为1,790,278
股,超出《回购细则》第十八条规定的“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共计1,771,075股)19,203股,此次超量回购
系操作失误所致,但因占当日回购股份数量的比例很小,未对当日股价造成影响。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并依据公司的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回购计
划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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