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乐视网: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104 证券简称:乐视网 公告编号:2019-093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乐视云2016年2月引入投资人重庆基金,乐视控股、贾跃亭承担《股 权收购及担保合同》项下收购义务,依据《承诺函》上市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 任。本次违规担保涉及回购金额为本金10亿元人民币加算年化单利15%计算。 2、根据公司目前了解情况,本仲裁所述的对外担保事项未履行上市公司《公 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审议、签署程序,其法律效力存疑,为 违规对外担保。 3、对于本公告涉及违规担保行为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承担担保、诉讼赔偿等 责任并形成或有债务,上市公司将依法保留向相关责任人和非上市体系相关企 业继续追索、起诉的权利。 近期,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公司”) 收到重庆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重仲”)寄送的《裁决书:重庆战略性新兴产业 乐视云专项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一、案件背景 乐视云2016年2月引入投资人重庆基金,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贾 跃亭及重庆基金签署了《股权收购及担保合同》。据《股权收购及担保合同》及 相关《承诺函》记载,公司负有连带担保责任,回购金额为本金10亿元人民币 加算年化单利15%计算。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内部核查反馈,目前可获知的已经涉及各方盖章的《股权 收购及担保合同》及《承诺函》均为复印件。根据公司目前了解情况,公司OA 系统上无法查询到相关交易的信息审批流程,也未找到涉及上述交易的会议记录 及邮件往来,上述提到的所有协议均未履行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审议、签署程序,其法律效力存疑。 根据此前披露的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国枫律证字 [2018]AN152-1号):“鉴于留存于公司的部分合同为复印件,本所律师无法对 该等合同真实性发表意见。此外,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回购及担保事项未按照《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 议程序,未对外公告。” 其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6月4日、7月9日和9月18 日分别公告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1、 2018-096)、《关于就违规对外担保事项内部核查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101)和《关于收到控股子公司股东发送<收购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136)。 二、裁决情况 1、仲裁当事人: 申请人:重庆战略性新兴产业乐视云专项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被申请人: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乐视网”) 2、审理机构:重庆仲裁委员会 3、裁决如下: “(一)、被申请人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对乐视控股(北 京)有限公司应向申请人重庆战略性新兴产业乐视云专项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支付的股权回购价款(回购价款包括:股权认购价款本金人民币 10亿元;并加计人民币614,000,000元从2016年2月26日起至实际支付日止, 按年化15%计算的投资收益以及加计人民币386,000,000元从2016年3月16日 起至实际支付日止,按年化15%计算的投资收益),在以乐视控股(北京)有限 公司所质押的全部乐视云计算有限公司股权及所质押的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 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票变现价款依法受偿之后的不足部分,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驳回申请人重庆战略性新兴产业乐视云专项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的其他仲裁请求。 本案仲裁费6,751,920元,由申请人重庆战略性新兴产业乐视云专项股权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担675,192元,由被申请人乐视网信息技术(北 京)股份有限公司承担6,076,728元。仲裁费已由申请人重庆战略性新兴产业乐 视云专项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部预缴,被申请人乐视网信息技 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应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将应由被申请人承 担的仲裁费连同上述(一)项裁决的款项一并支付给申请人重庆战略性新兴产业 乐视云专项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三、对公司影响 根据公司目前了解情况,本仲裁所述的对外担保事项未履行上市公司《公司 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审议、签署程序,其法律效力存疑。 对于本公告涉及违规担保行为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承担担保、诉讼赔偿等责任 并形成或有债务,上市公司将依法保留向相关责任人和非上市体系相关企业继续 追索、起诉的权利。 四、备查文件 《裁决书:重庆战略性新兴产业乐视云专项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特此公告。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四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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