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阳光城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召开第九届 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2018年11月12日召开2018年第二十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并于2018年11月28 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2018-258号、2018-272号、2018-292号公告。 公司于2018年12月18日首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18年12月19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316)。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 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已于2019年1月5日披露2019-002 号回购进展公告,现将后续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本次实施回购 股份的既定方案,具体如下: 1、公司回购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 定的敏感期; 2、公司回购股份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 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的规定; 3、从首次实施回购截至目前,公司每五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最高为453.88万股 (2019年1月4日至2019年1月10日期间五个交易日),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 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10,174万股的25%,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八条关于回购股份数量和节奏的规定;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14,274,209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76,591,254.31元(不含手续费),回购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5%,最高成交价为5.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14元/股。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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