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盘后29股被宣布减持
【17:14 振芯科技: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1. 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 监事胡彪、财务总监鄢宏林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股份及其孳生股份。 董事兼执行总经理杨国勇、董事杨章减持股份来源:2018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所获授的股份。 3. 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上述股东本次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 796,4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422%)。 4. 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5.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6. 减持价格:根据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二) 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诺: 担任本公司董事、执行总经理杨国勇先生,监事胡彪先生、财务总监鄢宏林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本公司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本公司股份;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份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2. 股权激励承诺: 担任本公司董事、执行总经理杨国勇先生,董事杨章先生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杨章先生、董事兼执行总经理杨国勇先生、监事胡彪先生、财务总监鄢宏林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17:14 艾可蓝:关于部分股东、董事、监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部分股东、董事后续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收到广发信德、ZHU QING(朱庆)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减持计划 (1)减持方式、原因、数量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4)减持期间: ①广发信德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即2021年9月24日至2022年3月23日(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②ZHU QING(朱庆)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之后的 6个月内进行,即 2021年 10月 19日至 2022年 4月 18日(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2、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发信德、ZHU QING(朱庆)先生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的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17:14 丰山集团: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丰山集团”)股东:殷凤亮持有公司股票969,006股,占公司现总股本的0.6%。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系殷凤山、殷平,胡惠萍、冯竞亚、殷凤亮、殷凤旺、殷晓梅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9,356,854 股,占公司现总股本的48.80%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根据自身资金需求,殷凤亮遵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69,006股,占公司现总股本的0.29%,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且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计划减持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殷凤亮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17:14 海川智能:关于公司股东及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特别提示: 1、公司董事郑贻端、梁俊计划自本减持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合计不超 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720%); 2、持有本公司股份9,068,760股的吴桂芳女士计划自本减持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58%); 3、持有本公司股份9,068,760股的郑雪芬女士计划自本减持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086%); 公司近日收到郑贻端、梁俊、吴桂芳、郑雪芬(以下称为“减持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计划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持股情况和拟减持情况:
2、减持股份来源:上述减持股东所持股份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及公司上市后实施权益分派取得的股份。 3、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4、减持期间:郑贻端、梁俊自本减持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吴桂芳、郑雪芬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减持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且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不得减持股份。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上市后实施权益分派的,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二、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上述减持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作出的与股份减持有关的承诺如下: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减持计划公告为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作出的预披露公告,本次拟减持股东可能根据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价格变化、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因素而决定是否实施、部分或全部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因此本减持计划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公司将督促上述拟减持股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如适用)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16:24 和顺石油:和顺石油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披露日,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长沙共创盛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创盛景”)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173,394,000股的 3.75%,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取得和 2020年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因共创盛景出于自身资金需要,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即 2021年 10月 20日至 2022年 3月 18日,将根据市场情况,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减持数量不超过 65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3749%,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共创盛景递交的《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6:14 日发精机: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 (1)日发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包括其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2)五都投资: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的股份(包括其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期间 (1)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即2021年10月20日至2022年4月19日; (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即2021年9月27日至2022年3月26日。 4、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日发集团、五都投资计划未来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合法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34,515,9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0%)。其中27,707,075股为日发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21%),6,808,898股为五都投资 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79%),合计减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和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的股份共34,515,9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0%)。具体如下:
在减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和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的股份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 6、减持价格 根据交易方式及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确定。 7、其他说明 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16:04 博敏电子:博敏电子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股东徐缓先生、谢小梅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且为一致行动人。股东刘燕平女士和谢建中先生为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缓先生、谢小梅女士、刘燕平女士、谢建中先生分别持有公司股份80,881,419股、45,745,380股、23,683,660股、22,382,8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分别15.83%、8.95%、4.63%、4.38%。上述股份一部分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且该部分股份已于2018年12月10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另外一部分来源于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徐缓先生、谢小梅女士、刘燕平女士和谢建中先生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具体减持期间如下: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数量和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徐缓先生、谢小梅女士、刘燕平女士、谢建中先生《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其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15:54 药石科技: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事项的具体安排: 1、减持目的: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股权激励股份以及实施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3、 拟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13,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065%。 4、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5、减持期间:2021年10月20日至2022年4月19日(窗口期不减持) 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6、价格区间: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SHIJIE ZHANG先生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据相关规定,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离任后或任期届满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了上述规定,未出现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 【15:54 华信新材: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票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盐城中科、常熟中科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8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762%。其中,盐城中科拟减持 148,1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5%;常熟中科拟减持631,8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17%。若公司于拟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价格: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5、减持方式: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期间: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的6个月内。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进行(2021年9月27日——2022年3月17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2021年10月20日——2022年3月1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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