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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广州控股(600098)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08年10月11日 10:02:23 中财网


股票简称:广州控股 股票代码:600098 临 2008-24 号
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
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负连带责任。
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8 年 10 月 1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为属下广州发展航运有限公司开具“付款保函”的决议》(公司有表决权董事7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
7票同意通过)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详见同日指定媒体公布的《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属下广州发展航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关于增加广州发展航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的决议》
(公司有表决权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同意通过)
(一)为满足广州发展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展航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同意将发展航运公司注册资本金由10,000万元增加至52,000万元。
(二)本次增资由发展航运公司股东广州发展煤炭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炭投资公司”)和广州发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公司”)分别按股比注入。煤炭投资公司注资额为37,800万元,资产公司注资额为4,200万元。
(三)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增资相关事项。
三、《关于向广州发展煤炭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决议》(公司有表决权董事 7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7 名,7 票同意通过)
(一)为满足广州发展煤炭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炭投资公司”)资金需要,同意公司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第一支行向公司属下控股子公司煤炭投资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35,000
万元。
(二)根据公司《章程》,此次向煤炭投资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累计金额仍属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委托贷款的合同签署等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八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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